招远法院凌晨出击抓“老赖” 司法拘留两人
执行干警集合
执行干警集合
突击行动开始
大众网・海报新闻烟台8月21日讯 (通讯员 巩晓燕 记者 王丽) 自“一清理两打击”专项执行活动开展以来,招远法院执行局干警顶烈日、迎暴雨,雷霆出击抓捕“老赖”。近日,招远法院又开展“凌晨突击执行”行动,凌晨5点30分,随着执行局局长一声令下,25名执行干警,7辆警车分头行动。本次凌晨执行共拘传3人,司法拘留2人。
“老赖”反锁大门 干警巧计执结成功
执行现场
2016年12月4日,被告孙某某驾驶拖拉机撞伤驾驶二轮摩托车的张某某,经责任认定被告孙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张某某不负事故责任。法院判决被告孙某某赔偿原告张某某各项损失12944.5元。被告未按期赔偿原告损失,原告申请法院执行。
在到达被执行人家后,其大门反锁,叫门不开,执行干警果断借来梯子,爬到被执行人家中,将其逮了个正着。经过执行干警耐心释法之后,被执行人孙某某同意履行还款义务,将钱当场交出。
执行干警到达被执行人居所
和孙某某一样躲避的“老赖”不在少数。被执行人秦某某拖欠他人欠款3万元,一拖再拖不肯偿还。执行干警到达被执行人居所,发现其所拥有的养狗场大门紧锁,养狗场四周及门口均安装了监控,执行干警决定改天再来。被执行人王某某的居所也是大门紧密,执行干警询问周边居民得知其在市区有楼房居所,执行干警决定再行寻找,决不让其逍遥法外。
两名“老赖”被拘留
申请执行人王某某与被执行人徐某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2016年6月15日,原告杨某某驾驶的助力车与被告王某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原告受伤。经责任认定,原告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被告负事故的次要责任。法院判决王某某赔偿原告杨某某各项损失32679元。被告未按期赔偿原告损失,原告申请法院执行。
本次凌晨执行中,被执行人王某某依旧耍赖不愿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实施拘留。
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实施拘留
被执行人徐某同样被实施拘留。2014年4月24日,被告徐某某经营的摩托车电动维修商铺内起火,导致原告王某某的门市部因火灾受损,被告徐某某负直接责任,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徐某某给付原告王某某赔偿款130247.27元。被告未按期给付赔偿款,原告申请法院执行。
该案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徐某某送达执行通知,限其自觉履行义务。在规定期限内被执行人徐某某未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后经执行干警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还款协议,但被执行人徐某某至今未履行。本次凌晨执行中,被执行人仍旧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实施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