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海州实验小学学生出游遭遇车祸 1人遇难
结伴去旅游本来是件让人愉快的事情,可11月1日,海州实验小学2年级的学生郑某在一次与同学、家长的结伴出游中,发生了不幸。一行人准备去山东台儿庄旅游,可当乘坐的旅游大巴行驶到邳州境内时却发生了车祸,郑某也遭遇了不幸。
11月3日下午,记者在海州实验小学门口,见到了郑某的父亲郑先生,沉浸在悲痛之中的郑先生,向记者讲起了这起事故发生的经过。据郑先生讲,妻子带着孩子是在去台儿庄旅游的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
郑先生:车是去台儿庄的,1号早上7点钟,老师发了个信息,让7点钟到鼓楼,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发了那么多,细节我就不清楚了。11点左右,接到了电话,说出事了,我就赶了去了邳州。
当时郑先生在第一时间赶到了邳州,可是还是没能见到女儿最后一面。
郑先生:没有,没到医院就没有了。
郑先生告诉记者,据当时在车上的妻子说,这起交通事故是一起单方事故。
郑先生:听说过程是,我们家小孩坐最后一排,车可能是驾驶员睡觉了、打盹了,车跑偏了、甩尾了,他急打方向,车可能撞树上了,后面小孩从车里甩出去了。
虽然具体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还没有出来,但郑先生认为这次集中出游活动的组织者,对于他痛失女儿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郑先生:她们班主任,通过qq群,她们班级有个群。
郑先生:组织过,之前也组织过。
郑先生:这个我现在说不清楚。
郑先生告诉记者,目前事故的善后工作还没有处理完,他希望海州实验小学能够主动承担起责任,出面帮他们处理一些善后工作。
郑先生:我们的意思是学校要承担责任,我们家要去邳州处理这些善后事情,处理善后事情,我的意思就是找学校,你能不能派个校长、副校长陪同我们,校方说话要方便一点。
由于距离事故发生时间较短,目前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还在处理当中,但在郑先生和学校的交涉过程中,对于活动组织者的认定成了一个关键。
那么,这次集中出游活动是不是像郑先生所说,是由孩子的班主任组织的呢?据了解,事故发生时,大巴车上有司机、导游、13个孩子和孩子的家长,还有班主任唐老师。郑先生也向记者提供了当时qq群的截图,截图中显示孩子班主任在这次集中出游中,扮演了一个联系人的角色,是不是活动的组织者很难判定。记者在第一时间采访到了这位班主任。
海州实验小学老师唐春树:我是一个游客,游客,跟大家一样。
海州实验小学老师唐春树:不是组织者,我是游客,现在也是一个受害者。
唐老师表示,由于自己见证了事故的发生过程,自己现在也处于悲痛之中,那么对于这次学生和家长的集中出游,海州实验小学方面是否知情呢?
海州实验小学副书记王永明:我们学校是不知道的。
海州实验小学副书记王永明:不知道。
王永明告诉记者,校方自始至终并不知道集中出游这件事,经过调查,他们认定的事实和唐春树老师认定的一样,唐老师并不是这次出游的组织者。王永明还向记者出具了一份证明,这份证明是由当时在车上的9名家长出具的,证明上清楚地写着:这次出游是家长自觉自愿、自行组织的,并有家长的签名和手印。目前我市警方和海州区教育局等方面已介入调查,事情的最新结果是,校方同意陪同郑先生处理事故善后事宜,对于事情的进一步结果我们也将继续关注。
但愿这次事故能够早日有一个公正的处理结果。我们也希望这次事故能给所有的人提个醒,组织出游不是坏事,但一定要注意安全。家长遇到事情后,也应该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理性维权。(记者 骆帅 张润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