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开展夏季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昨日,记者从山东省烟台市交警支队获悉,烟台市交警部门决定自即日起至8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夏季摩托车突出违法集中整治行动。
为有效遏制摩托车交通事故多发势头,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交警部门计划通过整治,使城区摩托车无牌无证行驶、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戴安全头盔、酒驾醉驾、“飙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涉摩”交通事故大幅减少,市民交通守法意识及安全意识明显提升,确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专项整治行动将在每日早晚上下班高峰时段,以及20时至24时摩托车交通事故高发时段,在摩托车交通违法多发、秩序混乱、事故隐患较多的道路,城郊结合部、学校周边、农贸市场周边道路,重点整治摩托车无牌无证、酒驾醉驾、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违法驶入禁行区、“飙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通过科学分析当前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针对摩托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存在的安全隐患,认真研究制定行动方案,突出对危及公共安全,严重扰民的“高瓦赛”、“公路赛”摩托车“飙车”违法情况的汇总梳理,有针对性部署专项行动。
交警支队将组织八次集中统一行动(7月5日、12日、19日、26日,8月4日、11日、18日、25日),结合辖区实际,突出勤务针对性,最大限度地把警力、车辆、装备投向路面,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另外,交警部门将组织设施排查,开展违规车辆清理。一是对市区所有摩托车限行标志进行排查,对标志不清、破损、未设置等情况进行及时完善和修正,保证所有限行路段标志清晰有效;二是组织人员,围绕市区各停车场、高校院内、农贸市场、小区等区域进行排查,对发现的无牌、报废摩托车,进行拍照、录像取证后,及时拖移到大队指定停车场停放,同时,告知停车场管理人做好记录,并通知当事人到大队接受处理。
对无牌无证车辆驾驶人依法进行处理,对超过有效期的车辆及时进行收缴报废。对不符合非机动车标准的电动车,处理完毕后,如当事人能够提供车辆合法来源手续,可予以返还,但明确告知该类车辆已达机动车标准,未取得合法牌证,禁止上路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将依法追责。
交警部门还将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手段,深入社区、企业、单位,特别是美团、淘宝等外卖企业,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让群众周知市区摩托车限行范围和要求;在事故、违法处理大厅等窗口单位,循环播放摩托车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特别是对近期多起送外卖车辆交通事故案例进行警示曝光。进一步加强与邮政寄递、外卖等企业合作,推动企业履行交通安全风险防范责任,加强快递、外卖车辆管理,合理规定配送时间,规范外观标识,定期组织从业人员交通安全培训,强化安全责任。(记者 唐克 通讯员 曹杰 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