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 德州又有一人被终身禁驾
更新时间: 2020-03-10 05:36 热度: 381°
大众网・海报新闻德州10月24日讯(见习记者 胡彬 通讯员 肖华荣)24日,德州交警公布一起终生禁驾典型案例,望广大司机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2018年9月7日5时35分左右,肖绍河驾驶重型普通货车沿国道309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该公路与齐河县刘桥镇三号公路交叉口,与顺向行驶左转弯刘某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刮碰发生交通事故,致刘某某当场死亡。肖绍河驾车逃逸,于当日晚被齐河县交警大队民警抓获。经调查,肖绍河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2019年9月10日,肖绍河被齐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2019年10月17日,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肖绍河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附 :终生禁驾人员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