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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竞买人“导演”车祸阻对手

  高邮客运公司改制波澜突起,几位外地竞买人遭遇种种怪事2月5日,扬州市产权交易中心召集了高邮市道路客运公司(下简称高邮客运公司)改制的两位竞买人前来谈话,核心问题是竞买资格。围绕高邮客运公司改制,各方角力怪象丛生,不仅有职工举报第一次被叫停的改制是自卖自买,而且还有知情人透露,一位竞买人为阻止其他人报名,不惜组织人制造车祸。

  诱惑强大的待改制国企

  在高邮客运公司原董事长赵厚春看来,待改制的高邮客运公司是一个优质国有资产。

  高邮客运公司在2001年8月份由高邮汽运公司和高邮市长途运输公司共同组建而成。下辖当地人分别称为“东、西客运站”的两个客运站及一个酒店,当然,也包括整个高邮市与外界连结的若干客运线路经营权。

  由扬州市产权交易中心发布的《高邮市客运公司国有产权公开转让公告》称,截至2005年9月30日(评估基准日),该公司总资产达4727万元,负债3713万元,净资产为1014万元。据知情人透露,该公司近年来的年净利润均在100万至200万元之间。一个行内人眼中的优质资产之所以要改制,据称与高邮市正在推进的城区改造不无关系。

  知情者称,高邮客运公司现有的两个汽车站均位于闹市区,对所在区域的交通和环境有影响,当地政府早在三年前就有意将之迁出,“但一年又一年过去了,政府迟迟没有动作,老百姓要求车站搬迁的呼声却很高。”政府之所以没有实施车站的外迁,问题的根本是钱,将高邮客运公司改制、借助外界资金投入,一来可以盘活国有资产,二来也可以用外来资金投入新客站的建设并带动老站的搬迁,因此成了当地政府的首选。上述《公告》也将新客站的建设作为改制受让方仅次于职工安置后的首要条件:“承诺按要求继续进行新车站的建设,总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并在2006年6月20日前交付使用;原城区的两个车站在6月30日前无条件腾让。”

  也就是说,想要接收高邮客运公司,除了要以不低于净资产参考价的千余万元买下公司外,一分钱不赚就得再投入不少于5000万元建新车站。条件虽苛刻,心动者却也不在少数。

  高邮交通行业一位一直关注此项改制的人士分析,这与其中巨大的利益前景是分不开的:“只要经营得当,拿下客运公司稳赚不赔,抛开颇丰厚的客运经营权收益不谈,该公司所有的一个大酒店的市值就高达约500万元之巨。同时,车站周边物业的商业开发和附属如旅游产业的拉动都有广阔前景。”

  因此,改制应试者众,各方也展开了一场跨度为三年的拉锯战。

  “自卖自买”改制被叫停

  第一次改制始于2004年底,但进行了一半就被叫停。

  一位参与当时向上级机关举报的车站职工告诉记者,那次改制与其说是改制,还不如说是内部转让:“那次,公司的国有产权转让竟然没有在产权交易机构挂牌,没有对外公开信息,更没有竞价。”问题不仅仅出在程序上,据这位职工称,当时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还直接参与了清产核算、资产评估等工作,“实际上就是自卖自买国有产权”。

  被冠以“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之名的那次举报得到了江苏省国资委的重视,在2005年3月10日答复举报人的函中,省国资委称:“经检查,高邮市有关方面在高邮市道路客运公司改制及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中确实存在着不规范行为。”这份函答复举报职工:“扬州市政府、高邮市政府已经明确表示,暂停高邮市客运公司的国有产权转让工作。”第一次改制遂于去年三月份停止。但高邮客运车站的外迁工作已经启动,新客站建设也已筹备,“五一”长假前,新客站在近郊开工。

  高邮市一交通行业人士介绍,新客站建设资金面临巨大缺口,2005年底,施工方就因钱迟迟没到位而停工,最后由交通局下属一单位出面作保,向当地信用社贷得280万元给付工程队,但实际上现在整个工程已耗资1000余万元。记者日前在新客站建设工地看到,整个工地只有寥寥几个工人看守工地,驻守人员称工地已停工数月,何时开工不得而知。

  二次改制竞买人被警告

  在此情形下,当地有关部门自去年下半年开始启动第二次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第二次改制和国有产权出让采取的是挂牌出让方式,而此方式的第一步就是向社会公开征集受让方,接受报名的截止日期为2006年1月12日。

  李平(应当事人要求为化名)是高邮客运公司一个部门的副职负责人,1月10日晚上,一个电话打到了他的家中。“打来电话的是公司另外一个部门的负责人,要我第二天也就是11日和他们去扬州办事,”李平回忆,次日晨6点左右,他被开车过来的同事接往扬州,在途中他发现同来的共有公司约十名同事,共乘三辆车。

  “车子开到了扬州市产权交易中心,路上,综合处的一名负责人告诉我来的目的,竟然是要在产权交易中心堵人,就是堵其他可能来报名参加改制的公司和个人。”李平告诉记者,这样做的原因是因为公司负责人姚维明要参加竞买。十多个人随即三三两两围住了扬州产权交易中心的门。

  李平称,当天中午时分,他们被告知几名浙商想要报名。众人围了上去,口头警告来报名的三人:“这儿不好报名,否则让你不得安稳。”对方连声称:“不报,不报。”这几名浙商进入交易中心约15分钟后出来驾车离去,李平称与自己同去的人连忙打车紧随,直到看着浙商的车进入高速公路后方才返回。

  坐在车上的是来自浙江的叶希明,他当天实际上住在扬州市区的宾馆,但因受此威胁怕再节外生枝,遂让司机将车子开上了京沪高速,一路向北折回扬州市区才甩掉跟梢。

  下午约3点左右,产权交易中心门口又来了两辆车,一辆奔驰一辆奥迪,挂着京A牌照。李平称,他和同事被告知来者是姓邱的北京商人。众人围上前去,但未能阻止车上下来的两男一女进入交易中心,过了一会,那名女子由中心出来,众人估计其是外出补办手续。

  “我们中间的一人开着车撞向了这个女的驾驶的奥迪A4轿车,那个女的就走不了了,下来就发生了争执,”李平告诉记者。当时驾车的女子姓薛,是北京怡景城房地产公司的副总,她告诉记者,此过程中有人将自己的车牌折弯,明显是在滋事。李平称,他们当时的任务就只有一个:拖延时间,让这些人当天报不成名。结果,那起小碰撞交通事故处理确实拖到了下班以后。

  第二天的1月12日是报名截止日,李平一众人继续守在了扬州产权交易中心门外,但却在中午时分出现了“失误”:“我们中午离开吃饭,以为交易中心下班了,但谁知道浙江和北京的客商乘机在12点左右全部进入产权交易中心报了名。”和此事件类似的另一件事是高邮客运公司原董事长、现任高邮市交通产业处主任赵厚春的遭遇。

  赵有意参加此次改制,但也遇阻。“作为个人报名,必须要到主管单位开任职情况证明,我的条件是符合的,但在和领导沟通时却遇到了劝阻。”在一份赵厚春写成的反映材料上,他称:“我先找到了局领导,要求报名,局领导不同意。紧接着市政府办一负责人找到本人,名为谈心,实为劝阻。”

  由于受阻,赵称自己找到了高邮市委领导请求支持,但“与分管交通的副市长交流的结果是,我们观点有差距。”眼看距报名截止时间只有不到两天,赵厚春回到交通局要求开证明材料,但局领导的说法是:“需要市领导打电话同意。”无奈之下,赵称自己再次向市委负责人求援,但未获回应。

  竞买人资格遇门槛之痛

  北京怡景城房地产公司总经理邱迎东是此次改制竞争的主要力量之一,也是赵厚春想要参与竞争的真正支持者,在赵厚春报名未果后,邱迎东找来了邻县兴化从事客运行业长达20年的施高富。

  邱迎东之所以一直站在后台,是因为此次高邮客运公司改制有一个死杠杠:参与竞争者必须具有客运行业的从业经验,而且条件较细:须在三级道路客运经营资质以上企业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2年。“这简单是笑话,”邱迎东称自己在国内完成多个企业的收购并购业务,其中不乏国有企业改制,“也就是说,你即使有李嘉诚般的实力,也不能来参加高邮客运公司的改制,很简单,因为你没做过车站副总两年的经验。”巧的是,这几条正好有一个人完全满足:现任高邮客运公司总经理姚维明―――他自2003年11月份任公司副总始,至2005年底恰满两年,而高邮客运公司正好是三级资质。“按图索骥,量体裁衣,”邱迎东觉得,此次改制即国有产权转让的主办方完全搞错了方向:“企业的经营权和管理权是两个概念,难道我会找一个养猪专业户来管理这么大的一个车站吗?”邱迎东觉得很好笑。

  在他看来,有足够的实力来竞价购买国有股权,将国有资产的价值最大化,才是改制的根本用意所在。

  而这一条款的设置被认为与相关法规相悖。依据国务院国资委发《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的规定:“产权转让公告中的受让条件不得含有为管理层设定的排他性条款,以及其他有利于管理层的安排。”

  一场尚在拉锯的“战斗”

  在2月5号下午各方参加的会议上,扬州市产权中心负责人对此作了这样的解释:“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需要对受让方(即竞买方)的管理能力作出要求,设置这样的条款正是为了对受让方的管理能力作出考核,既然要有条件门槛,自然有排他性。”

  这位负责人还说:“如果说这条款是专为姚维明设置的,但是全国除了姚维明以外就没有其他人在三级以上客运公司做过两年副总?你们来报名参加正好是说明这个条款不具备排他性。”他更认为,此公告在公布时报名者均未提出异议:“就是代表你们认可这个公告,否则你们可以不报名,因此不要再对公告内容(包括此条款)作出评价。”

  参与竞争的浙商叶希明则认为,自己做老板就好,管理和技术可以由专业人员干,设置这样的条款纯粹是多余:“科学家管技术,一个科技企业难道非要科学家当家才能搞得好?管理层是管理层,投资层是投资层的事。”

  一熟知此事的人士说法更直接:“你交易中心设置门槛,并不代表别人认可你的门槛,在将门槛抬高之时,别人只能把脚抬高,也就是找有资质的人走到前台代表投资方参加竞争。”

  但目前看来,这一步也遇到了麻烦。春节前,扬州市产权交易中心分别向邱和叶派出参与竞争的人发函,称两人提供的任职证明材料均为“无法定效力材料,不具备意向受让资格。”年前,扬州市产权交易中心让委托方即高邮市交通局、高邮市国资委派员外出调查了这两人的任职资格,得出的结论是两人提供的材料不合规定,要么就是两人没做副总,要么就是所在企业资质出现问题。

  “这是鸡蛋里挑骨头,”叶希明认为,产权交易中心让委托方外出调查本来就有违规定:“委托产权交易中心就是为了保证公正,你让卖方去调查买方,而且是在我们认为整个过程涉嫌不公的情况下去调查,我们不认可”。

  2月5日下午3点起,各方进行了类似于听证的谈话,时间长达5个小时,几方唇枪舌战,火药味浓烈,中途甚至有人一度愤然离场。会谈一直到晚上8时才结束,结论是,由交易中心派人对两位竞买人的情况再做进一步核查,而此时的扬州城已大雪迷眼,脚下一步一滑。

  快报记者言科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