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博山安全劝导员助力农村道路安全
本报讯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博山大队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在全区建立9处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招聘40余名交通安全劝导员协助民警开展轻微交通违法劝导、一般交通违法移交、交通安全宣传、事故先期处置等工作,为做好农村地区事故预防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为规范交通安全劝导员的工作,该大队统一设计制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劝导单》《重点违法行为移交簿》《交通安全文明行车承诺书》等,印制交通安全宣传材料和劝导员工作手册,为劝导员配备反光背心、警用电动车、工作包等装备,保证了日常工作的开展。同时,研究制订《交通安全服务站网格图》《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七不准》等制度,明确劝导员的职责任务;总结“发现、查验、宣教、警示、承诺放行”五步劝导工作法;坚持每月开展一次岗位培训,抽调车管、交管、事故、法制业务骨干授课,通过现场教学、案例分析、座谈交流、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全面系统地对劝导员进行交通法律法规、交通指挥手势、交通事故先期处置、交通违法查处、车驾管业务常识、交通安全宣传等知识的培训,提升劝导员的工作能力。大队还建立劝导员工作微信群,及时解答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指导工作开展。
据统计,自2017年博山区农村道路交通劝导站投入使用以来,劝导员共劝导制止轻微违法行为3万多起,向交警中队移交严重违法行为3100起,与群众签订《交通安全文明行车承诺书》1.5万余份,救助群众、先期处置事故现场270余次。(崔小冰)
杨凡、穆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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