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交警曝光41起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名单
随着山东省青岛市礼让斑马线活动的持续推进,驾驶员礼让行人的行为越来越多,但仍有个别驾驶人没有做到礼让斑马线,甚至有冲抢斑马线,逼停行人的不文明现象发生。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很多在斑马线上的争抢行为很大几率会引发交通事故,甚至有的驾驶人不礼让斑马线发生交通事故后采取了逃逸行为。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交警部门将基于智能交通系统和大数据平台,以前海一线、学校、医院、商圈等人车混行交通违法较为集中的区域为重点,继续加大非现场执法力度和路面查纠力度, 科学调整勤务部署,及时查纠各类“不礼让斑马线”行为,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7月9日,市公安交警部门再次曝光了41起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呼吁广大驾驶人依法文明驾驶。
案例一: 路口抢行“碰碰”车罚款双倍
7月8日8时许,平度市王女士驾驶自己的小型轿车沿平度市厦门路由西向东行驶,眼看着就要到海尔大道五岔路口了,后面一辆面包车从右边强行斜插进来,王女士急忙刹车,可是来不及了,两车碰到了一起。这是一起典型的路口抢行发生的交通事故,现场面包车的驾驶人声称他先到达路口。王女士打电话进行了报警。此时面包车驾驶人慌了,车上三位乘车人员也下了车,要求王女士把车往后倒倒,他们就可以走了,也不追究她的责任了。王女士说,既然你认为是我撞了你,那就等交警来处理吧。
据介绍,面包车驾驶人拉着几个工人一起去干活,面包车连交强险都没有,路口抢行发生交通事故,民警按照法律规定,对他作出了双倍罚款的决定。
案例二:未礼让斑马线 司机被罚不服气
7月3日10时30分许,台东八路上一位女士带着孩子正在过马路,一辆车号为鲁B886LX的紫色本田CRV不顾人行道线上行人,直接从行人面前驶过,几乎和行人贴到一起,驾驶员丝毫没有减速的意思,交警立即上前将违法车辆拦停,驾驶员对交警的做法十分不满,经过执勤交警并对驾驶员批评教育,根据《道路交通交通安全法》第47条是这样规定的: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不能瞅准一个空当,机动车在人行横道线上不避让行人直接冲过去,这样极易造成交通安全事故。”驾驶员听后意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执勤交警依法对驾驶员进行记3分,罚款50元的处罚。(记者 岳祥 通讯员 栾心龙 王雍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