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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交警曝光25起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心急”司机斑马线上撞伤行人

半岛记者 尹彦鑫

礼让斑马线已成为普遍现象,但仍有个别驾驶人没有做到礼让,甚至有冲抢斑马线,逼停行人的不文明现象发生。10月18日,交警部门曝光了近期抓拍的25起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并发布了4起典型的事故案例和执法案例。

案例一

斑马线上抢行险酿事故

10月14日上午,市北区威海路车流不断,过马路的人也不少。10时许,威海路上三四名老人从威海路浦口路路口过马路,人群沿着斑马线已经走到路中央了,一辆鲁B1U27G银色奔驰车不顾行人,直接从行人面前驶过,驾驶员也没有刹车的意思,眼看要与一名老人相撞,驾驶员紧急打方向,还是没有停车,直接加油门过去了。

交警将驾驶员的违法行为记录下来,对驾驶员批评教育: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不能瞅准一个空当,机动车在人行横道线上不避让行人直接冲过去,这样极易造成交通安全事故。”驾驶员听后哑口无言,执勤交警依法对驾驶员处罚记3分罚款50元。

案例二

开车不礼让撞伤行人

记者在李沧交警事故科采访了一起不礼让斑马线导致的交通事故。11日19时41分许,吕某某驾驶一辆鲁B2N31K号小型轿车沿京口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京口路金岭路路口处,恰遇行人矫某某穿过京口路,在人行横道上轿车前部与行人身体相撞,致使矫某某倒地受伤,身上几处骨折,后被送医检查治疗。经查,驾驶员吕某某在行经人行横道时,没有观察到行人,也没有停车避让是该事故发生的原因;行人矫某某沿人行横道正常过马路没有过错。吕某某承担本起事故全部责任,矫某某不承担事故责任。

案例三

轿车拐弯不让行酿事故

10月17日8时5分,索某某驾驶车牌号为鲁B27R67小型汽车,沿即墨区和平六区东侧南北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流浩河三路路口处时,与薛某某驾驶车牌号为鲁B92C1U小型汽车沿流浩河三路由东向西行驶相撞,发生交通事故。

经民警现场勘查,事故是由于索某某驾驶的车辆转弯时不让行,导致与薛某某驾驶的直行车辆发生相碰。根据法规,转弯的机动车应当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因此索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薛某某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