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分钟港澳通行证拿到手 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公布“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措施”
8月8日,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举行优化营商环境新闻通报会。
开创全省首次免填表流程,现场即可拍照、复印以及手机扫码支付功能,极大地节省了市民办理证件的时间。
大众网・海报新闻济南8月8日讯(记者 李颖男)8月8日,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举行优化营商环境新闻通报会,向社会公布《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措施》,分局有关警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部分新闻媒体参加活动。
此次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的推出,是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部署,深入开展“找差距、查问题、补短板”活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效能,努力推出一系列新招、硬招、实招,全力打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护企安商的治安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只需携带身份证 3个步骤3分钟即可办理港澳通行证
在全力打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方面,优化治安管理服务,申请刻制公章的单位,可直接通过互联网自主备案或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公安机关批准的公章刻制经营单位进行备案、刻制,不再到行政审批机关进行公章刻制审批;特种行业许可证受理时间由15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启用旅业管理系统内的无证核查系统等举措。优化户政管理服务,对残疾、行动不便、年老等特殊群体办理身份证及有关户政业务采取上门服务;国家法定节假日,城区派出所户政窗口正常受理户籍和身份证业务等举措。同时,还明确了优化车驾管服务、大型活动安保审批手续、出入境服务举措。
记者了解到,出入境证件办理由原来的6个步骤减至3个,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不仅开创了全省首次办理免填表流程,还增设了现场自助拍照及复印服务。同时,市民也不需要再通过银行进行付款业务,现场微信或支付宝扫码即可付款。针对无法现场付款的市民,可将回执单带回家进行付款,极大了缩短了证件办理时间。“我带着所有证件来的,没想到超过16周岁的居民只需要携带身份证就行,也不用填表,签个字不到三分钟就办好了港澳通行证,所以我把护照也一起申请了。”刚刚办理完证件的市民董女士激动地对记者说。
组织民警开展送法到企 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在全力打造护企安商的治安环境方面,深化警务前移服务企业机制,自重点工程立项开始,分局重保大队5个工作日内介入工作,针对重点工程所急所需,提供精准、绿色的上门服务。深入开展送法到企活动,组织民警开展送法到企活动,针对企业内部合同诈骗、挪用资金、职务侵占、商业贿赂等多发性案件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提高企业防范意识。同时在严打涉企经济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筑牢企业网络安全空间方面推出了具体举措。
在全力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方面,依法规范涉企案件查办工作,对多发的拆迁类警情,堵门、堵路、阻工等扰乱企业正常经营秩序类案件,出台规范处置意见。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严格审查涉企案件事实、证据,区分不当经济活动与经济犯罪的界限、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以及企业经营者自然人犯罪与单位犯罪、合法财产与违法犯罪所得的界限,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维护企业创新动力。依法准确适用刑事强制措施,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涉嫌犯罪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高层次人才,依法告知诉讼权利,及时将认罪认罚情况记录在案。同时在依法规范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实行交通管理“柔性执法”、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考评机制、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方面推出具体举措。
据悉,长清区公安分局为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效能,为全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特制定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措施,如下:
一、全力打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1.优化公章审批服务。申请刻制公章的单位,可直接通过互联网自主备案或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公安机关批准的公章刻制经营单位进行备案、刻制,不再到行政审批机关进行公章刻制审批;分局服务大厅设立公章销毁窗口,免费办理公章销毁业务,受理各项公章业务咨询。
2.优化特种行业管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受理时间由15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同时为需要申请特种行业许可证的群众提供电话咨询服务(工作日电话:85086621);启用旅业管理系统内的无证核查系统,为未携带有效证件的外地旅客住宿登记提供方便。
3. 优化户政审批服务。分局直接受理、核准的干部职工调动落户、军队及地方离(退)休干部安置落户、加入中国国籍的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以及恢复中国国籍的人落户,下放至派出所受理、核准,一次办结准迁或落户;按照省厅“一站办结”的要求,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将原引进人才、居住就业、出生日期更正、性别变更由15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群众急需办理且手续齐全的户口审批业务,分局、派出所有审批权限的,最快缩短至当天办结。
4.优化居民身份证办理程序。本区居民除首次申领身份证的需提供户口簿外,丢失补领、损坏换领、到期换领,均不需再提供户口簿;外地居民在我区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民警当场核验原居民身份证(限换领),并通过人口信息系统核实申办人身份信息后受理,不需再提供户口簿;户籍、身份证的申请事项,由民警录入打印,不再由办事群众书写。
5.提供特色户政服务。国家法定节假日,城区派出所户政窗口正常受理户籍和身份证业务;高层次人才落户的,户政科长实行“绿色通道”上门服务;流动人口在互联网申报居住登记不用再到派出所或警务室提供相关手续,对需要办理居住证的群众且材料齐全的,立等可取;对残疾、行动不便、年老等特殊群体办理身份证及有关户政业务采取上门服务。
6.优化车驾管服务。整合优化车驾管业务办理流程,取消午休,周六周日照常办公;窗口实行身份证明免复印、申请表格免手写、车辆识别代号免费拓印、相关证明凭证联网的免提交等“四免”服务;建立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www.122.gov.cn、“交管12123”手机APP等渠道)提供网上补证换证、预约选号等交管服务;设有交通事故社会救助服务站的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实行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一次申请,一站办理。
7.优化出入境服务。优化办证程序,办证受理时间由原来的20分钟缩短至3分钟;取消群众手工填表,变为民警代为填表,方便群众;依托山东出入境APP、济南公安出入境微信公众号,为身在外地的群众提供网上平台服务;对已持有《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申请人,通过分局服务大厅自助签注机可24小时办理港澳旅游签注;每周六(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正常受理出入境证件业务。
二、全力打造护企安商的治安环境
8.净化企业周边治安环境。对企业周边的突出治安隐患进行摸排,针对性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日常巡逻守护,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安心经营。深化“雪亮工程”建设应用,加大辖区重点项目的治安巡防密度和力度,有效挤压违法犯罪空间。
9.深化警务前移服务企业机制。自重点工程立项开始,分局重保大队3个工作日内介入工作,针对重点工程所急所需,提供精准、绿色的上门服务。在重点企业以及企业较集中的园区设立警务室或警企联系点,建立经侦部门与重点企业双向直通联系制度。
10. 深入开展送法到企活动。针对企业内部合同诈骗、挪用资金、职务侵占、商业贿赂等多发性案件,组织民警开展送法到企活动,开展法律知识讲座,讲解侵害企业权益的各类经济犯罪案件,并对全区企事业单位会计进行“防电信网络诈骗”专题培训,提高企业防范意识,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11. 严打涉企经济犯罪。落实案件受理与侦办相分离工作机制,设立经济犯罪举报受理中心,实行案件集中受理。结合当前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打击串通投标、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妨碍企业正常经营、侵害企业正当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借征地、拆迁、补偿等名义,对投资者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阻挠建设等妨碍企业正常经营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健康市场秩序,保护企业家正当权益。
12. 营造良好交通环境。围绕“三区三圈”,建立联动机制,配合相关部门及时增设和完善交通设施,打造绿色生命畅通工程,开辟绿色生命通道。推出建立“流动服务车”,根据辖区企业及群众需求定期上门和分片办理相关的补证、换证、机动车免检等业务,同步开发新业务。
13.筑牢企业网络安全空间。指导企业加强网络应用和信息系统安全建设、等级保护和安全测评工作。依托“网安执法监督检查平台”,为企业防控网络安全风险、处置网络安全问题提供支撑和服务。
三、全力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14.依法规范涉企案件查办工作。对多发的拆迁类警情,堵门、堵路、阻工等扰乱企业正常经营秩序类案件,出台规范处置意见;对因阻工、扰工等引发的群体性案件,制定案件证据指引,统一法律适用;对涉案金额大、影响恶劣的侵害企业权益案件,实行挂牌督办,最大限度减少企业损失。
15.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严格审查涉企案件事实、证据,区分不当经济活动与经济犯罪的界限、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以及企业经营者自然人犯罪与单位犯罪、合法财产与违法犯罪所得的界限,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维护企业创新动力;对涉及营商环境相关案件,注重情、理、法结合,深入了解案件背后深层次矛盾,争取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确保案、事同步推进,变“结案了事”为“案结事了”、“案结事好”。
16.依法准确适用刑事强制措施。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涉嫌犯罪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高层次人才,依法告知诉讼权利,及时将认罪认罚情况记录在案。办案过程中张弛有度,做到侦查取证尽量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慎用强制措施,尽可能降低对涉案企业的负面影响。
17.依法规范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对法定代表人涉嫌犯罪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得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对已查封、扣押、冻结的企业财产,尽快审查,与案件无关的,及时解除措施。
18.实行交通管理“柔性执法”。对十四类轻微违法行为实行警告处罚,不予罚款记分;道路交通事故符合快处快赔条件的走快速理赔程序,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19.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考评机制。依托警务回访中心,开展企业对公安执法服务调查测评,建立涉企信访事项督办机制。树立“民警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意识,开展优质服务示范窗口、服务之星评选活动。建立“警企面对面”恳谈交流机制,落实领导干部定期上门走访企业制度,扩大企业人员担任警风监督员覆盖面。
20.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设立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专门机构,建立督察+工作机制,依托110举报平台,设立意见箱,多渠道受理举报对优化营商环境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在7个工作日内回复办理情况并限期整改,监督促进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