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仓大队成功侦破“5.13”交通肇事逃逸案
2019年5月13日晚19时40分左右,陈仓区周原大道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男子重伤倒在路旁,于凌晨两点抢救无效死亡,肇事车辆却不知所踪,在陈仓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连续奋战三昼夜,克服重重困难,通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5.13”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 ??????? 2019年5月13日21时50分许,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陈仓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值班民警王永乐、上官小旦接到报警,在陈仓区周原大道南王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伤者伤势危重,肇事者已逃离事故现场,请求出警。
经过初步分析,事故现场位于陈仓区周原大道南王村路段,道路为南北走向,双向两车道,道路中间有单黄虚线分隔,交通标志标线齐全,柏油路面,路面干燥,夜间无照明。现场除一滩鸡蛋大小的血迹外,再无任何线索。案件侦破难度较大,由于该路段为农村道路,路口较多,监控设施不完善,提供的视频信息有限。现场目击者称,肇事车辆为白色面包车,其余可用线索几乎为零。
针对案件的复杂性,陈仓大队副大队长李勇军靠前指挥,并做出指示:肇事逃逸案的侦破是交警职责所在,未能侦破,无法向家属、向社会交代,全体参战民警要克服重重困难,全力以赴投入到案件侦破工作中,并迅速启动肇事逃逸侦破预案,并组织办案业务能手和精兵强将成立“5.13”逃逸案件侦破专案组。为确保侦破工作有条不紊,及时、尽早告破此次逃逸案件,全体民警各抒己见,群力群策,认真分析侦破思路,确定侦破方向。专案组迅速部署案件侦破工作,决定分派三个工作组开展工作:第一组由副大队长李勇军带领王军良、杨涛对案发现场进一步复勘,确定肇事车辆逃逸方向;第二组由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王鹏涛带领民警王永乐、罗浩调取南王村沿线监控视频;第三组由事故处理中队指导员王向阳带领民警上官小旦对目击者杜某进行询问。
由于沿途某些监控损坏,加之事发当时天色较暗,附近加油站、学校等民用监控不清晰,无法确定车辆号牌,民警只能调取较远处视频监控,经过不懈的努力及细致的搜索,共调取视频监控20余处,排查辖区各卡口经过车辆5万余辆,重点走访了南王村、杜赵村、张谢村等地。专案组民警再次进行分组,放弃休息时间,对各卡口5万余辆车辆中的4800余辆白色面包车进行筛选。突然发现有一银灰色嫌疑车辆,前挡风玻璃破损,前引擎盖凹陷变形,有明显碰撞痕迹,符合交通事故撞人特征。
在比对车辆信息时得知,车辆登记住址为渭滨区石鼓镇王家河村一组,民警迅速赶往王家河村进行走访、查找,由于车主是外地人,只在此有暂住证,村里人对此人并不知情。经六合一平台查询,该车在高新大队有一次酒后驾车被查处过,处理人当时找来欧某为其开车,查询得知欧某为凤翔槐岭村人,专案组民警再次赶往槐岭村进行摸排走访,得知欧某已有半年之余未回家,村里人对欧某的去向也并不知情,案件再次陷入僵局。办案经验丰富的中队长王鹏涛意识到应转变思路,从前挡风玻璃入手。于是带领办案民警对一汽车玻璃经销商进行排查,确定朝阳华城对面某修理厂老板来此购买过长安之星前挡风玻璃,专案组民警立即联系店主赶往门店,并从其手机中找到车辆照片,与“5.13”肇事逃逸车辆完全吻合。
民警通过电话联系当事人,并对其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下午15时20分许,当事人孙某主动到队接受处理,并对自己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至此,陈仓区周原镇“5.13”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成功告破,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