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交安委公布8起客运车辆交通事故案件
昨日下午,陕西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省交安委)召开全省重点客运企业约谈会。会议上,省交安委公布8起典型案例,8家涉事客运企业被约谈。
47路公交车失控连撞事故系司机突发疾病昏厥
3月16日下午,西安东三环与灞柳西路十字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47路公交车在沿东三环西辅道由北向南行驶至灞柳西路十字附近时,与同向行驶的一辆两轮电动车以及等待信号灯的共享汽车发生碰撞后,继续前行又与浐灞4号线公交车、530路公交车及一辆小型轿车相撞(华商报3月17日A04版报道)。此次事故造成1人当场死亡,其他车辆上9人住院治疗和6人留院观察(均无生命危险)。
事发后,经过交警部门调取车上监控以及询问公交车驾驶员证实,客车失控原因为驾驶员金某突发疾病昏厥。
对于此次事故,省交安委认为,47路公交车所属企业西安公交八公司对驾驶员招录、体检、日常管理严重失察,未能发现驾驶员昏厥病史,公司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目前,西安市交安委正在对公司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深入调查。
公交八公司表示,经过事后调查,涉事公交车司机有癫痫病史,因其突然发病昏厥导致事故。接下来,八公司会对所有公交车司机进行体检,并且在司机上岗前由调度员当面询问检查司机身体状况。
4月份开展客运企业安全隐患排查
约谈会上,除了47路公交车碰撞外,省交安委还公布了客车司机醉驾、疲劳驾驶、超员营运、车辆行驶中接打电话等共8起客运车辆交通事故与交通违法案件。西安市公交八公司、汉中市汽车运输公司宁强分公司、安康市西康高速客运有限公司、陕西宏华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安康金洲集团世纪客运公司、西安市蓝田县蓝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市临潼区第二运输公司、咸阳宏图运输有限公司8家涉事企业被约谈,涉事企业主要负责人对自身问题进行了总结发言。
省交安委办公室负责人对汇报发言照本宣科,思想上不重视、认识上不到位、整改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西安市公交八公司、蓝田县蓝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和安康市西康高速客运有限公司负责人现场提出了严厉批评。
会后,省交安委办公室还将对重点客运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直至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省交安委决定,从4月1日起至4月30日,在全省所有道路客运企业(包括城市公交、公路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等)部署开展以排查驾驶员影响安全驾驶的健康疾患,排查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及严重交通违法情况,排查车辆安全隐患,排查客运公司视频监控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排查客运公司应急处置方案制定及应急演练情况和对驾驶员开展尊法守法、安全驾驶及应急处置培训教育,对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视频监控人员开展勤勉履职教育为主要内容的“五项排查治理和两项专门教育”集中排查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