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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一男子因准驾不符被查 驾驶证记12分拘留10天

  西安新闻网讯 考过驾驶证的人都知道,机动车驾驶证分为多个代号(如C1,B2),不同的代号代表不同的准驾车型。如果驾驶员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就属于准驾不符,是违法行为。日前,汉滨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江北中队在开展三秦冬季“除隐患、降事故、保平安”攻坚行动中,查获1起准驾不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这名驾驶人受到了严厉的处罚。

  10月29日下午,江北中队在黄沟路开展渣土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工作,15时30分许,执勤交警在检查一辆号牌为豫J9***7的重型自卸货车时发现,驾驶人代某军持C1类驾驶证,未取得B2类驾驶证驾驶大型车辆,在性质上属于无证驾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之规定,交警部门依法对代某军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1000元、C1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汉滨公安交警提醒: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其性质等同无证驾驶,被交警部门查获后将受到严厉处罚。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完全可以根据这一违法行为拒赔。

  文/图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张松 通讯员唐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