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女童车祸受伤成植物人:老赖拒赔偿 检察院送来5万救命钱
8月3日,睢阳区文化新村市民牛雅娟带领其家人将两面上写“救助贫困 爱心奉献”、“秉公执法、为民服务”的锦旗送到商丘市梁园区检察院,感谢这里的检察官们对她们家中“雪中送炭”,救助了自己刚刚年满8岁的植物人女儿张颖颖(化名)。
遭遇车祸 女孩成了植物人
2012年7月22日,牛雅娟的丈夫张某驾驶豫NDWXX马自达轿车在商丘市平原路上正常行驶。突然,一辆车牌号为赣DG77XX吉利轿车迎面驶来,与相对方向行驶的张某驾驶的相撞。造成张某的父亲、妻子、女儿受伤,其中年仅1岁8个月的女儿张颖颖受伤最为严重,孩子的大脑脑干大面积损伤。车祸发生后,张家倾其所有为孩子治疗,但小女孩仍呈植物人状态。
后经交通部门鉴定,主要肇事车辆司机宁陵县王某属无证驾驶,应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但后来,王某一直不配合张颖颖的治疗,以无力支付为由拒绝承担颖颖的治疗费。几年来,张家为颖颖治疗花费在50万元以上。后来根据伤情鉴定结果,张颖颖颅脑损伤致四肢肌力2级,构成2级伤残。
2013年4月12日,梁园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处王某承担医疗费等损失共计749270.5元。但法院判决后王某“赖账”躲避不见,拒不赔偿。至今六七年过去了,受害人没拿到一分钱赔偿款。这场突如其来的横祸,让曾经幸福美满的张家不堪重负、陷入困境。为了给女儿张颖颖病,牛雅娟更是多次向亲戚朋友借钱,负债累累。
司法救助 像是一场“及时雨”
今年5月,梁园区检察院侦监科检察官在办理犯罪嫌疑人王某批捕案件时,意外发现了这一事件。检察官对张颖颖的遭遇很同情,决定给领导汇报,启动司法救助工作机制,主动对这起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属实施司法救助。领导指示快速行动,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温暖,彰显了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
8月4日,这笔5万元的司法救助款已经发放到牛雅娟手中。对于这笔“从天而降”的救助款,牛雅娟全家深感意外,他们激动地说:“真的没想到,检察院能主动帮俺们申请司法救助,他们是在给老百姓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