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宝马男撞人至死,肇事后驾车逃逸……
案发
2019年2月6日(大年初二)7时50分许,汝州市公安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候饭线温泉镇车坊村东路边发现一具男性尸体,疑似交通事故。警情就是命令,事故科民警路红伟、李润泽等人闻警而动,紧急赶赴现场,经对现场仔细勘察,初步确定是一起肇事后驾车逃逸的交通事故。
迅速调查
汝州交警大队立即启动重大交通逃逸事故侦破机制预案。事故发生正值新春佳节之际,大队长张志高要求不惜一切代价,全力侦破此案,给死者家属一个交代。副大队长王红军第一时间到达案发现场坐镇指挥,事故科科长张军令带领民警兵分四路对事故现场附近药店、加油站及沿线商铺的监控视频进行调阅,同时对附近的目击者及村民展开走访。由于节日期间,道路沿途行人少,很多店铺没有视频监控或者监控没有正常工作,侦查工作进展缓慢。
案件的追查遇见瓶颈,但肇事者真的能逃之夭夭吗?
在全市人民沉浸在祥和安逸的春节气氛中时,民警们放弃与家人团聚,经过事故中队全体处警人员对案情的认真梳理、研判分析,获取了重要的线索,案件也有了重大突破,进入了张网以待的事态。2月7日23时,肇事者杨某昭迫于公安交警强大的破案攻势,到汝州交警大队事故科投案自首,对其交通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明,2019年2月5日(大年初一)晚21时30分许,汝州市温泉镇杨某昭驾驶豫A0TE10号宝马车由西向东行驶至候饭线温泉镇东车坊村东时,与同向行人温泉镇高水泉村村民顾某相撞,致顾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杨某昭驾车逃逸。
(事发现场车辆碎片与肇事车辆对比)
至此,经过50多个小时的连续奋战,“2.5”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等待杨某昭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下面小编带大家了解
关于肇事逃逸的相关内容
看看不同情况的肇事逃逸
都将面临什么后果
哪些情形可界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1、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行为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在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的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3、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4、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5、行为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6、行为人离开事故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交通肇事罪及交通肇事逃逸的刑事责任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4、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5、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6、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7、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8、严重超载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9、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且事故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温馨提示: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事故逃逸的行政责任
现实生活中发生轻微刮蹭擦伤等交通事故,不构成交通肇事犯罪,但行为人要接受治安处罚,行为人可能面对的处罚及需承担的责任如下:
1、驾照被记扣12分。
2、吊销驾驶执照,且终身禁驾。
3、15天以下拘留。
4、处罚200至2000元以下的罚款。
交通事故逃逸的民事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这里的民事责任,也即所说的民事赔偿责任。法律将该责任确定为推定过错责任。由于当事人逃逸导致事故现场遭到破坏,使交管部门对事故责任难以认定,首先推定其有过错,需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若其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才可减轻其责任,这方面也加重了肇事逃逸人的举证责任。
在发生事故时一定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因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在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及时补救
就很有可能挽回一个人的生命
敢于面对是一个人应有的承担和责任
同意的点个
洛安沪金所汝州咨询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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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汝州交警
本期编辑:李 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