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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0-03-10 09:47 热度: 492°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韩争强 通讯员 王绍杰
12月11日14时37分许,长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四中队民警郭明浩带领辅警正在长葛市坡胡镇大刘庄村路段巡逻时,忽然听到一声巨响,发现不远处有一辆车撞到了隔离墩上,民警立即赶到跟前查看、施救。奇怪的是,发生交通事故后,车牌号为豫AQ9T××的司机竟然未下车。担心他的安全,民警急忙拉开车门询问司机伤势如何。但在打开车门的瞬间,一股浓重的酒气扑鼻而来。原来司机饮酒了。民警查看其没有明显外伤后,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司机曹某进行检测,结果为:289mg/100ml,曹某已经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即将其先带到医院检查身体,并采集血液样本。 2018年12月12日,经鉴定曹某血液样品中乙醇含量为269.295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民警介绍,曹某不仅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件,而且还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