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清涧:践行司法为民理念 司法救助温暖人心
更新时间: 2020-03-10 09:50 热度: 570°
正义网榆林12月19日电(通讯员白洁 吴亚东)“感谢检察机关的司法救助,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让我们能过一个温暖的年,这面锦旗代表着我们的心意,感谢你们对我们的帮助!”近日,交通肇事案被害人白某某的妻子来到陕西省清涧县检察院,将锦旗交到主管诉讼监督部的副检察长杨春鸣和负责人惠龙手中,并紧握杨春鸣的手连声道谢。
白某某是李某某交通肇事案的被害人,2017年9月4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驾驶无号牌三轮汽车遇前方事故紧急制动导致车辆侧翻后,将道路前方南侧路边由白某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碾压,造成白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此事故驾驶人李某某应承担全部责任,交通肇事造成白某某重伤二级且腿部截肢;经清涧县检察院立案监督,清涧县公安局于2019年5月13日依法对此立案侦查,案发至今被害人都没有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被害人腿部被截肢,干不了什么活,还需妻子高某某照顾,一家人靠卖水果来维持生计,两个孩子也生活困难无赡养能力,在陕西省榆林市人民检察院的大力支持下,该院诉讼监督部给被害人白某某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5万元,第一时间送到他们手中,缓解其家庭生活困难。
刑事伤害无情,司法却有温情。为贯彻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践行司法为民这一重要的法治理念,该院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司法救助工作使人民群众在法律中感受到了温暖,彰显了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