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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捕逃犯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 榆林法官刘文慧因公殉职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讯(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许森枷 李长江) 2019年9月18日16时,榆林市榆阳区法院刑事审判庭一级法官刘文慧同志遗体告别仪式在榆林市殡仪馆举行,榆林市政法系统领导、榆阳区法院干警、刘文慧同志亲友以及社会各界人士数百人参加了追悼仪式。

  2019年9月16日10时许,刘文慧在前往甘肃省嘉峪关市办理刑事案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年仅42岁。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五个再来一遍,三个大起底”工作中, 2007年立案的自诉人张某某与被告人冯某某故意伤害一案,由于原办案人员岗位调整,且自诉人张某某提供的被告人冯某某身份信息不准确,法院查找困难,冯某某下落不明,导致案件进展缓慢。为了做好这次刑事案件大起底工作,刘文慧接手案件后,到处查找被告人信息,多次与公安机关沟通。公安机关于2019年9月3日发布网上追逃公告。9月4日,甘肃省嘉峪关市当地派出所民警告知刘文慧已将冯某某抓获。刘文慧便于9月16日上午同书记员、法警一行五人启程去嘉峪关当地派出所办理提押手续,没想到在路上发生了意外。

  刘文慧是陕西法院办案标兵、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1998年12月在榆阳区法院参加工作。参加工作以来,连续19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办案数量多的法官”;2014年被陕西省高院、陕西省检察院、陕西省公安厅联合表彰为“陕西省卷烟打假先进个人”;2012年、2015年先后两次被陕西省高院表彰为“陕西省法院办案标兵”;2017年被榆林市委政法委表彰为“榆林市执法办案先进个人”。

  2009年以来,刘文慧共办理案件2000多件。她审判的榆林市首例生产、销售假药案,榆林市首例组织考试作弊案等案件成为榆阳区、榆林市、陕西省甚至是全国的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