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交警三大队破获一起肇事逃逸案
2019年11月14日18时10分许,在陕西榆阳区孟家湾乡郭家滩煤矿专运道路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受伤送往医院医治,肇事车辆逃逸,榆林交警三大队民警经缜密侦查成功侦破这起肇事逃逸案。
事故发生后,三大队事故值班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勘查,现场只有一侧反光镜和一些细小的碎片,肇事车辆已逃逸。因现场周围没有监控,留给民警有价值的线索少之又少。为尽快弄清事故真相,民警以点带面从现场调查访问及肇事周围的煤矿里寻找目击证人,未发现其它有价值的线索,案件顿时陷入一片僵局。
从一侧反光镜和一些细小碎片着手——这是案件讨论会上,大家得出的结论。以物找车,民警根据反光镜上的潍柴二字、字母符号及颜色,初步判定是潍柴系列车型,再到4S店大量走访比对,终于得出结论肇事车应该为潍柴英致G3车型,且在全市包括县仅卖100多台,2015年年底至2016年不卖此车。通过走访,民警还得知此款类型车没有在4S店修理过。根据反光镜上的铁锈判断,该车应是一辆旧车。其次,以车找人,根据大队视频专网未发现该车,肇事地点是发生在郭家滩煤矿专运道路,民警调取该肇事地点附近路段的337国道、210国道的监控卡口,途径5时30分到6时10分之间的该车型视频,发现有600余辆。通过民警一一甄别,确实发现一辆车颜色与之符合,车型相似的车辆,但仔细观察反复回看发现,6时10分也就是肇事后“符合标准”的那辆车一侧反光镜完好,与之前现场遗留的物证不符。案件一波三折,难道以车找人的思路不正确?
以车找人未果,案件分析会再次召开,大家又理出新思路,从肇事逃逸者的心理角度入手。是外地人慌不择路?逃跑的可能性不大;还是本地人,天黑没有监控,又对周围地理环境比较熟悉,构成了逃跑的因素。民警抖抖精神再次调查走访肇事附近马大滩村、大免兔村、小免兔村、马场滩。经群众指引民警来到曹某家,但门已锁。随即寻问门口的中年男子得知,这是曹某的家,他本人是曹某的二叔,曹某去哪里了他也不清楚。民警通过曹某的二叔取得了曹某的联系方式,打电话确认了他确实有此款类型车,并声称不在家。民警从曹某提供的车牌号码入手,通过指挥室行车轨迹分析,曹某有重大嫌疑。民警随即做思想工作,并要求中午12点来金鸡滩中队配合工作。得知中午时分曹某和曹某家属还没有来到金鸡滩中队后,民警又一次来到曹某家,这时,只见离家门口不远处有一男子,见到民警撒腿就跑,越墙而走不见踪影。民警再次通知曹某和其家属下午5时来三大队事故中队配合调查工作。下午5时,曹某“姗姗而至”并承认他所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337国道郭家滩煤矿专运道路由南向北行驶时与路中行人碰撞,致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他驾驶的车辆与肇事现场遗留下的物证吻合,至此“11·14”马大滩伤人逃逸案成功告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