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湖法院首開“雲上法庭” 防疫期間定分止爭
本報訊(記者 金明剛)“雙方信號均已接入,現在開庭!”隨著審判員敲擊法槌,一場特殊的庭審開始了,這是蓮湖區人民法院使用“雲上法庭”視頻庭審系統,實現的遠程庭審。昨日,在蓮湖法院廟后街法庭,審判員李運房、書記員瞿莉准時到庭,案件雙方當事人則足不出戶在家中,利用電腦登錄,按時參與這次疫情期間的特殊庭審。
該案為一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件,原告裝飾公司按被告公司的設計方案進行了裝飾施工,但被告未按約定履行付款義務,引發糾紛,起訴至法院。在“沒有當事人出庭”的庭審現場,原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以及被告委托代理人在各自住處通過視頻參加了庭審。法官通過視頻連線完成所有庭審程序,書記員則在旁完整記錄庭審筆錄。經過審理,雙方當事人均當庭表示願意和解,法庭給予雙方10天和解期。
此次庭審的前一天,蓮湖法院大興法庭就已經通過這種方式對一起公告期屆滿,缺席審理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進行了視頻開庭審理。審判長王援,審判員韓武娜、郭富麗依法組成合議庭。據悉,這是此次疫情期間西安市利用“雲上法庭”進行的首次互聯網庭審案件,該案將擇期宣判。
“疫情防控時期,我們將充分利用互聯網以及各種通信手段對案件進行審理、執行。不斷加強網上立案、電話導訴力度,同時利用‘雙微’加強與人民群眾以及當事人的聯系,及時妥善做好司法服務。”蓮湖區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劉群就疫情防控期間在線訴訟工作進行了專題部署。院信息辦人員多次對互聯網法庭設備進行調試,並對審判員及書記員進行了相關培訓,保障了互聯網庭審順利開展,積極引導當事人優先通過網絡平台開展訴訟活動,讓立案“不打烊”、審案“走雲端”、執行“網上見”真正實現“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切實保障防疫期間當事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