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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法院:防疫期间“不打烊” 智慧庭审助“战疫”

为了最大限度的减少因诉讼活动产生的人员流动和聚集,防止疫情传播,同时保障司法审判工作有序进行、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西安市碑林区法院借助智慧庭审平台,转变审判模式,确保疫情防控、审判执行两不误、同推进。

2月26日上午,碑林法院民二庭法官朱绍清在该院互联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胡某与汪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疫情原因,原告代理律师被隔离于陕西省汉中市,被告住所地在安康市,无法参加庭审。得知这一情况后,朱绍清法官多方协调,经当事人同意,利用碑林区人民法院智慧庭审平台对该案进行了审理。庭审按照法律规定,依法由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双方当事人通过网络视频充分陈述了诉请及意见。法庭举证质证后,被告代理人认可借款事实,双方同意调解解决纠纷。

随后,该院民二庭法官王珍利用智慧庭审平台,开庭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张某向法院提出司法鉴定申请,请求对其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残等级、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后续治疗费进行司法鉴定。法官线上组织双方当事人通过网络对鉴定的主要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对鉴定事宜进行安排。整个庭审过程秩序井然,高效便捷。

2月27日上午,原告某物业公司与被告高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前期审理后,原、被告均有调解意愿,经双方当事人同意,碑林法院民二庭法官袁聪通过智慧庭审平台组织当事人进行在线调解。调解中,原、被告双方陈述了各自的意见及调解方案,经过“面对面”调解沟通,双方差距逐步缩小,对应付物业费再无异议,但就违约金数额仍需考虑。庭后,该院将继续组织当事人“背对背”调解,力争有效化解双方纠纷,实现“案结事了”。

2月27日下午,碑林法院速裁庭法官李静宇在完成社区防疫执勤工作后,立即返回审判岗位,利用互联网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该案在开庭前,法官曾多次与当事人进行沟通,指导双方当事人下载庭审客户端,并就上传证据、举证、质证等环节的操作进行了详细讲解,最终促成本次庭审的顺利开展。庭审程序在法官的主持下,紧张而有序地开展,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得以全面表达,在法官的耐心劝解下,双方隔空握手言和,调解结案,成功了化解了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民二庭傅妮法官紧随其后,对某文化公司诉某珠宝公司一案进行远程网络视频的开庭审理,该案被告公司的律师一位是湖北籍,一位是广东籍,属疫情较重区域,暂时无法前来西安进行正常的庭审。年后,傅妮法官对两位律师的身体及生活情况进行了询问,表达了对他们的关切心情。经沟通,各方律师均表示愿意参加网络审理。在法官的主持下,当事人各方充分表达己方观点,坦诚交流,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化解了长期未解决的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之后法官又对另一起当事人远在北京暂时无法前来参加庭审的买卖合同案件也进行了网络视频审理,取得实质进展,为后续的工作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碑林法院在积极参与防疫工作的同时,紧抓审判工作不松懈,打破传统工作方式,加强智慧法庭的使用力度,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智慧庭审”开启了庭审新模式,在疫情防控期显现出了较大的优越性和便利性,碑林法院正在总结提炼实践成果,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推进互联网庭审模式的深度应用,打造线上线下互补的新格局,让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惠及人民群众。(编辑:碧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