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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丈夫车祸去世 公媳因死亡赔偿金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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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祥县老憎堂镇的刘芳圆原本有个幸福和谐的家庭。然而两年前一场车祸夺去了丈夫的生命。在悲伤之余却因为分割死亡赔偿金,又和公婆进行了一年多的纷争。

2014年2月28日,刘芳圆的丈夫杜某遭遇车祸,抢救无效死亡。经过交警部门鉴定,肇事车主负全部责任。后经嘉祥县人民法院审理,肇事车主赔偿给杜某的家人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女儿小珠的抚养费等共计70多万元。刘方圆说,由保险公司先期赔付的42万元在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公婆领走了,为了索要孩子的抚养费,刘方圆多次找到对方,但一直没有结果。

小珠的爷爷说,儿子去世后,自己并非没有抚养孙女,只是今年自己生病住院才没有联系母女俩,至于孙女的抚养费的事情,他会安排律师妥善解决。对于杜某某的解释,刘方圆不予认同。她说自丈夫出事后,自己带着孩子一直住在汶上县南旺镇的娘家,并没有见过杜某某。而由于带孩子,自己没法工作,生活失去了经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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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刘芳圆提供的判决书的赔偿款中,明明注明小珠的监护人是妈妈刘方圆,那在领取赔偿金的时候,嘉祥县人民法院为什么在监护人没到场的情况下就让杜某某领走了呢?刘方圆说,原公婆不给孙女的抚养费的主要原因,是想要回孙女的抚养权。而她觉得孩子已经没有爸爸了,不能再离开妈妈,自己是女儿的监护人,抚养费理应由自己管理和使用。

在杜某发生交通事故时,他和刘方圆还没有领取结婚证。根据判决书判决,该死亡赔偿金应该由杜某某夫妇和孙女的监护人刘方圆到场领取,按照规定,这笔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款先打入嘉祥县人民法院账户,再由嘉祥县人民法院支付给多个申请人。那么在申请人没有到齐的情况下,杜某某夫妇是如何把这笔钱领走的呢,记者跟随刘方圆来到嘉祥县人民法院了解情况。

按照嘉祥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田局长的说法,对于这笔42万的执行款,他们没有支配权,究竟这笔钱是如何到杜某某手中的,他始终没有做出正面解释。随后刘方圆又找到嘉祥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询问情况。由于始终没有问出结果,我们暂时结束了采访。

节目播出之前,刘方圆给我们打来电话说,小珠的爷爷给她打来电话说,就死亡赔偿金同意协调,愿意将儿子的赔偿款依法分配。目前,双方都委派了律师进行了第一轮协商。(记者 王瑞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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亓顺峰、贾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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