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青州“3•1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后续 相关责任人已刑事拘留
更新时间: 2020-03-10 16:39 热度: 1117°
鲁网潍坊3月24日讯(见习记者 徐坤)23日下午6点48分,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针对潍坊青州“3•1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当地公安已立案侦查,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刑事拘留。
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介绍,2017年3月14日8时37分许,驾驶人杨某驾驶鲁VD0963号中型普通客车沿X065县道行至潍坊市青州市邵庄镇西郭庄村时,车辆制动失效导致失控,与一辆小型普通货车、两辆小型普通客车、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及集市行人相撞,造成9人死亡(其中5人经抢救无效死亡)、14人受伤。
当地公安机关针对此事故已立案侦查,并对中型普通客车驾驶人杨某以及未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责任的中型普通客车实际所有人杨某、实际管理人傅某,青州市顺达交通服务中心负责人冯某以及青州市客运站车辆检测直接责任人刘某等予以刑事拘留。针对该事故暴露出公路集市占道经营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问题,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已督促当地立即进行整改,并通报全国要求各地进行全面摸排,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集市要报告当地政府迅速整改、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