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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首个交通事故纠纷化解中心正式揭牌成立

运河法院院长陈庆鑫主持揭牌仪式

该中心是运河法院、市保险协会、人保财险公司联合派员组成,是运河法院按照最高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的要求,结合市中院关于构建“两次分流、三层过滤”纠纷解决新格局的工作部署,结合辖区实际上做出的一次全新探索。为加强诉前化解机制建设,突出多元化解的实效,运河法院与沧州市保险协会签署了交通事故纠纷合作化解备忘录,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工作流程。

参观化解中心

该化解中心主要通过“两次分流、三次过滤”来完成机动车交通事故调解工作。两次分流即纠纷登记生成“登”字号,未正式立案前,根据当事人意愿和案件实际情况,经院内诉调对接管理平台,分流至交通事故纠纷化解中心进行诉前化解;立案受理后,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经院内繁简分流平台,分流至速裁、简易程序审理、普通程序审理。三层过滤即通过当事人申请、公安交警或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委托、诉前排查发现等途径,对已经发生但尚未成讼的交通事故纠纷案件,过滤至本中心进行诉前化解;纠纷诉至法院,登记生成“登”字号后,在立案受理前,经征求当事人意见,通过诉调对接平台过滤至本中心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再立案;立案受理后,当事人同意调解的,过滤至法官庭前调解、速裁团队和交通事故纠纷审理团队进行调解或进入审理程序。

闫杰院长现场指导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化解工作

演示“道交一体化”信息化平台

该化解中心安装使用了“道交一体化”信息化平台,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的赔付标准能够生成标准化的赔偿数据,并能链接到保险公司、公安交警、司法鉴定数据,实现案情处置和损失理赔的顺畅对接。该化解中心的成立是全面建立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调解工作机制的重要措施,在保险行业实现了诉讼与非诉讼实质性对接和诉前化解实体化运行,将为保险纠纷当事人提供更便捷、更高效、低成本的纠纷解决途径。

法院及保险行业50余人参加了本次揭牌仪式

沧州全市两级法院始终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力求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防范和减少社会矛盾发生,积极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