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载入中...

当前位置:
首页 > 车祸新闻 > 廊坊警方详解:救女童被撞身亡老人为啥“见义勇为要担责”

廊坊警方详解:救女童被撞身亡老人为啥“见义勇为要担责”

2.事故三方同等责任意味什么?不等于同等赔偿责任

这一事故中,认定事故三方同等责任意味着什么?

聂锡金告诉红星新闻,交通事故中认定同等责任,与经济赔偿责任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因为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北省实施办法》中有明确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应该首先由机动车在交强险范围以内负赔偿责任。超出交强险限额以外的部分机动车也要赔偿,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有违法行为或者有证据证明机动车采取必要措施的情况下,要减轻机动车赔偿责任。

他表示,就这起事故当中,三方是同等责任,表示三方在事故中的责任是一致的。但是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和《河北省实施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此次事故中机动车在赔偿上要减轻20%到30%的份额,也就是经济赔偿上机动车要赔偿侯振林老人和女童邱某70%到80%的份额。

3.事故认定为何没有考虑“见义勇为”情节?见义勇为要以守法为前提

《交通事故认定书》为什么没有写上侯振林“见义勇为”的情节?聂锡金称:“从专业角度,交通事故认定只是对交通事故事实部分的认定。事故是怎么发生的,对这部分阐述清楚就行了。不会考虑更多情况。但在涉及到民事赔偿方面,民警如果参与调解,会充分考虑具体的情节和关系。

此前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张新年律师提出,在这种情况下,依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在有证据证明侯振林的违法行为是救助危难或紧急避险造成时,相关部门应当在核实情况后将该违法行为信息予以消除。

聂锡金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仅仅适用于处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而这起事件已经造成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已经是‘交通事故’,而不是‘交通违法’,对于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是没有上述规定的,应该将事故和违法区分开。

聂锡金最后表示,侯振林老人与女童没有血缘关系,在这起事故中他的举动确实是义举。事故发生后,交警队向相关部门提供了监控视频,帮助侯振林完成了“见义勇为”的认定。从个人角度,他认为:“侯振林先生这种见义勇为的行为确实值得提倡,这是社会的正能量。如果以后路上有了危险人人都不管,恐怕秩序会越来越混乱。但是在见义勇为的过程中也要以守法为前提,要在守法的前提下勇于作为。”

  • 上一页
  • 1
  • 2
  •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