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一市民骑摩托没戴头盔 遭遇车祸丧命
原标题:铜川一市民骑摩托没戴头盔 遭遇车祸丧命
骑摩托未戴安全头盔车祸丧命 这些事故被曝光
近日,铜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二大队对部分严重车祸事故进行了曝光,希望广大市民能引以为戒。
案例一:未佩戴安全头盔丧命
2019年7月26日13时35分许,马某平驾驶陕B40XX47号小型轿车,沿342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至1302KM路段时,超越前方同方向行驶的由高某武驾驶的陕BE1XX2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时两车相撞,致高某武受伤,两车受损,造成交通事故。高某武因驾驶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时未戴安全头盔,造成特重型颅脑损伤,广泛脑挫裂伤,原发性挠肝损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交警蜀黍温馨提醒:摩托车是“肉包铁”,不像轿车一样有防护措施,一旦出事,人便会直接接触地面,而往往最先着地的便是头部。头部是人体上最为脆弱的部位,只要受到碰撞,轻者可能脑震荡,重者造成脑网膜下腔出血,难以医治甚至直接死亡。安全头盔对于摩托车驾驶员来说,遇到危时能给宝贵的生命增加一份保险!
摩托车驾、乘人员出行时,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小小的头盔,在发生意外时,确实能成为名副其实的“护头之盾”!
案例二:心存侥幸肇事逃逸
2019年10月27日10时22分许,寇某东驾驶无牌证二轮摩托车,沿铜川市印台区三里洞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三里洞卫生服务中心东侧路段,与道路西侧路口驶出的由王某来(13岁,学生)驾驶的自行车相撞,致王某来受伤(后经医院医院诊断为:腹部闭合性损伤,脾破裂),两车受损,造成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寇某东驾车逃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寇某东应当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
肇事逃逸可能能造成哪些后果?
1、可能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2、商业险拒赔。
3、尚不构成犯罪的,由交管部门处20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4、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逃逸属法定的加重情节,因逃逸而致伤者因抢救不及时而死亡的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且终身禁驾。
5、将撞伤者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伤者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废的,则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乘车人指使肇事司机逃逸,致使伤者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共犯论处。
(消息来源:华商报 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