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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车祸死亡无人认尸 民政局代讨赔偿95000元

本报汉中讯 (记者 张松) 一男子遭遇车祸被撞身亡一直无人认尸。为了无名氏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日前略阳县检察院督促该县民政局提起该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经法院调解,死亡无名氏获得肇事方赔偿款95000元,由略阳县民政局下属的救助管理站提存。

据了解,去年12月6日,驾驶员岳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行驶至勉康线48KM+300M处时,与通过人行横道的男子发生碰撞,造成该男子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略阳县交警部门刊登认尸启事,但一直无人认尸。随后,略阳公安机关将此案移送到略阳县检察院,检察院审查起诉时,仍未找到被害人亲属。在此情况下,由民政局提起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