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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社会治理】石家庄市藁城区:“把关拿脉”,主动、准确、及时、合法化解社会矛盾

一、背景和起因

石家庄作为河北省会,藁城区作为全市经济强区,区位特殊、使命特殊,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是政治之责、为政之要。藁城区工业企业多,行政村多,城中村改造项目多,影响稳定的因素多、要素广。因此,需要藁城区拿出举措、开动脑经,用扎实、创新的举措,解决好社会矛盾化解,不断开创平安藁城建设新局面,为加快建设魅力藁城、经济强区提供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做法与经过

(一)区委政法委

深入贯彻落实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要求,切实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区委政法委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风险隐患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藁政法〔2019〕18号)。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方法步骤、措施及要求,确定了深入排查各类矛盾纠纷、深入排查各类风险人员群体、深入排查治安情况复杂的场所部位、深入排查问题突出的风险隐患等四个方面16项排查重点。

区委政法委注重运用创新思想,结合我区实际,建立“四表两台帐”,《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重点矛盾纠纷类、风险人员群体类、重点场所部位类和重点风险隐患类),《矛盾纠纷风险隐患情况台账》《重点关注人员台账》,要求各单位组织专门力量,深入乡镇、村街、社区等基层单位,进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方位、全覆盖的排查,并及时上报,做到不漏一人一事,不留死角漏洞,将所有问题全部纳入视野。区委政法委对全区治安和维稳工作情况进行研判,对确定出的重点问题、重点部位、重点群体、重点事项分门别类登记建档,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并限时解决。

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特别是“四表两台帐”的实施,使我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更加完善,防范化解各类矛盾和风险的能力水平显著提升。全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矛盾和风险防控新格局逐渐形成,体系架构、运行机制和方式手段更加成熟,预测预警预防能力进一步提升,治理水平迈上新台阶,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各种问题和隐患得到有效化解,重特大刑事案件和“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事件、公共安全事件等明显减少。

(二)区司法局

一是落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面向三农提供法律服务。以在藁城区内注册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主体,区普法办、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人员一起参加,共同开展工作。二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运用网络技术贴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完善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整合面向群众的司法行政服务资源,在司法局一楼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让群众进一扇门就能得到法律援助、公正、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司法鉴定、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在各乡镇、村及工会、民政局等单位普遍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每天都有值班律师在法律服务中心及工作站接待来访群众,提供便捷服务。12348、88120148等服务专号随时解答法律咨询,答疑解惑,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将我区所有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人民调解、12348中国法网公众号、冀法通公众号、石家庄律师公证顾问微信公众号等资源及相关人员的照片、手机号、微信号进行整合,全部公示到乡镇、村和网站、微信公众号,同时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大力宣传扩大知晓率,让群众通过不同渠道都能获得及时普惠的法律服务。以乡镇为单位,司法所长为群主,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微信群,群内除广大群众外还有乡镇包村干部、村班子成员、村民代表、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民营企业经营者等成员。推送以案释法案例、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及时沟通法律服务事项,实现法律服务“零距离”。我区积极构建数字化、智能化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实现网上办事“一次认证,全省漫游”。并且我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向基层延伸,实现法律顾问普及全覆盖。

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以学习高瑞奎同志为抓手,促进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进一步得到发展,使人民调解成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我区人民调解队伍调解能力进一步提高,调解活动更加活跃,调解效果更佳显现,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现我区现共有人民调解员1082名,建婚姻家庭、道路交通等行业调委会7个,有区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调解中心1个,诉调中心1个。面向群众公示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方便群众及时获得便捷服务。2019年以来,我区共调解化解纠纷3267起。调解工作真正实现了让法律、让情理走进群众的心里,今年3月,南董司法所及时了解到某村有这样一起纠纷:卢彦宾与卢瑞社是前后邻居,两家的房子都建在原先的旧宅基地上,不符合规划。卢彦宾的宅基地后面一部分与卢瑞社空闲旧宅基地重合,而其旧宅基地东侧正好坐落在卢瑞社宅基地院内。卢彦宾建议将旧宅基地调换一下,但因两家矛盾由来已久,卢瑞社坚决不同意对方用自家旧宅基地建房。南董司法所第一时间联系民调员,到现场走访。经过不下十次的调解,双方终于握手言和,达成协议。

统筹协调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参与疑难案件调解,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今年,贾市庄镇刘海庄村及时反映一起祖坟被毁纠纷,赵某租地种植白山药,收获时用钩机深挖土地,损坏了郭家的祖坟,家族二十几人聚集在现场,情绪激动,处理不好极易演化成群体性事件。贾市庄镇人民调解员迅速组织法律工作者介入纠纷,首先平复当事人情绪,劝说先把坟地修整好,再协调赔偿问题,经过反复的沟通,最终促成赵某与郭某达成调解协议,集体性矛盾隐患就此化解。

以高瑞奎同志为榜样开展针对性强的业务培训,提升依法依规调解能力。发挥司法所对民调组织和民调队伍建设,业务指导管理作用,调动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发现矛盾纠纷随时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我区大力开展普法工作,以“月月有主题”推进法律九进活动,以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形成人人学法知法的浓厚氛围。

(三)区公安局

作为执法部门,我区公安局明确了以群体性事件、进京集体访、重大刑事命案、个人极端案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等为重点,突出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关注度最高的征地拆迁补偿、水电暖、电信诈骗、非法集资、商品房买卖、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医疗卫生、环境整治、企业改制、农民工工资等问题,深入排查各类矛盾纠纷、风险人员群体、重点场所部位、重点风险隐患,确保事有所属、题有所决。

我区公安局在既往工作的基础上,在城区分局建立了戒毒康复服务中心,并配备心理咨询师;大力推行智能小区建设,在社会稳定方面做到了人防、物防、技防;大力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及公共安全视频图像智能应用平台建设;每月对社会治安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发现问题、研究对策,加强结果运用,提高决策能力和实战效能。

截止目前,我区共侦破涉枪涉爆案件8起,抓获涉枪涉爆违法人员8人,抓获涉黄赌毒违法犯罪人员共11人;全区共行政拘留进京非访违法人员29人,共刑事拘留扰乱公共秩序等犯罪嫌疑人14人;共抓获网上逃犯27人;在街面巡控过程中共抓获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5人;成功处置群体性事件24起。

三、探讨与评论

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不断深入,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各种新型业态不断催生,社会矛盾也由物质增长转向人民生活水平不充分不平衡之间的矛盾,面对新的社会矛盾问题,原来以公安机关为主要机构,承接社会矛盾化解已经不能满足日益复杂、多样的社会矛盾纠纷,我国早期形成的“有困难、找警察”思维定式,导致许多本该是政府其他部门的应该牵头负责的问题被推到了公安部门。当今社会矛盾尤其是基层矛盾复杂多样,很多地方和部门出现了把日常工作中产生的非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纠纷往当地派出所推的情况,很多职能部门没有履行化解矛盾职责,由此导致工作不彻底、不到位、时间跨度长等情况发生,致使矛盾不能妥善解决,引发更大事端。

面对上述局面,我区采取的整合四级网格力量,充分发挥区、镇(乡)、村、村小组(网格)四级网络作用,形成互补,使之形成一个矛盾化解工作的强大网络,使每一起矛盾纠纷产生时,当事人可诉求的主体多元化,矛盾化解的力度更大化,解决矛盾的能力实体化。我区采取引导律师参与调解。探索律师、法律服务工作人员主动参与民事纠纷调解的有效途径,完善律师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制度和机制,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采取诉前调解、庭内调解、庭外和解和其他非诉讼手段,引导当事人更多地通过调解手段消除纷争。从“有困难、找警察”到“有纠纷、找调解”的工作形式转变,不断发展和完善“枫桥经验”,以化解热点矛盾纠纷和社会管理创新为出发点和着眼点,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形成了我区社会矛盾纠纷不断化解在基层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