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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所医院为交通事故重伤员提供“特别”服务

1月20日,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布了首批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重伤员无差别急救绿色通道医院名录,这些医院将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急救流程,简化审批手续,提高抢救费用垫付速度,主动为交通事故重伤员无差别地提供“预担保、快抢救、后付费”的高效急救诊疗服务。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是关键时刻的“救命钱”。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修订的《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全面实施,救助范围更广,救助力度更大,救助流程更便捷。

新修订的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正式启动以来,截至2019年12月31日,救助基金完成救助服务396笔,垫付救助金额1130.81万元,其中向全省83家医院支付抢救费用332笔,共计914.74万元,垫付事故死亡丧葬费用64笔,共计216.07万元,近400个受困家庭在第一时间享受到了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

新版救助基金采用了政府购买服务的新模式,中国人寿财险山西省公司是基金管理人,在全省成立了11家市级救助基金管理服务站、97家县级救助基金管理服务站,救助服务覆盖了全省11个市117县区及高速交警63个大队,保证新版救助基金高效运行。

救助基金开始运行后,通过多种方式让更多的老百姓知晓这项政府惠民新政策,让好政策惠及更多的灾难家庭和危困百姓。2019年救助基金运行仅三个月的时间,已收到受助群众家属送来的30多面锦旗。

首批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重伤员无差别急救绿色通道医院包括:山西白求恩医院、山西省人民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山西中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太原市中心医院、阳曲县医疗集团、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朔州市朔城区第二人民医院、忻州市人民医院、忻州市中医医院、岢岚县人民医院、原平市第一人民医院、吕梁市人民医院、山西省汾阳医院、孝义市人民医院、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晋中市第二人民医院、榆次区人民医院、阳泉市第一人民医院、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盂县人民医院、平定县人民医院、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长治市人民医院、长治市第二人民医院、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晋城市人民医院、高平市人民医院、临汾市人民医院、侯马市人民医院、临汾市第二人民医院、洪洞县人民医院、襄汾县人民医院、运城市中心医院、运城市第一医院、永济市人民医院。(记者 杨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