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都转发下”
“建设路南段派出所门口,可能是九年级的女学生,目前没有家人的联系方式……大家抓紧时间帮忙找到孩子的家长!孩子太可怜了!”
……
1月12日,很多长葛人的“朋友圈”都被建设路南段那晚的车祸信息刷了屏。车祸究竟是咋发生的?肇事司机找到没有?1月16日,小编来到市交通管理大队事故科,对办理该案件的民警进行了采访。
图为肇事车辆。
案情回顾:在建设路与铭心路交叉口北,一辆白色越野车与自行车相撞,司机弃车逃逸
1月12日晚21点左右,建设路与铭心路交叉口北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白色越野车与一辆自行车相撞,1人受伤。
接到报警后,市110指挥中心立即通知120急救中心,并指令交通管理大队事故科和建设路中心派出所迅速赶赴现场处置。
“当天晚上我们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调查。”事故科民警介绍。
经调查,肇事司机马某,建安区人。当晚马某驾驶豫K0F908白色越野车沿市区建设路由南向北行驶时,与一辆由西向东穿越马路的自行车相撞,造成骑车人员杜某(女,初中学生,现年14岁)重伤,肇事司机马某弃车逃逸,杜某经120急救人员抢救无效死亡。
投案自首:民警连夜赶赴肇事司机家中抓捕,次日马某投案自首
案发后,交通管理大队事故科民警迅速调取、固定相关证据并走访调查,确定并联系上了死者家属后,于当晚找到肇事车辆车主。
“现场调取车辆信息后,我们当晚就联系上了车主。经过询问,得知肇事司机马某是车主的儿子。随后我们办案民警立即组织布控抓捕,一方面跟司机家人做思想工作,一方面调查马某的下落。”事故科民警介绍。
1月13日上午,肇事司机马某投案自首。
示意图
案件细节:肇事司机右打方向欲绕行,躲闪不及相撞
马某投案自首后,事故科民警立即对其进行了调查审问。马某交代,事发当晚,自己与3名朋友在一起玩儿,随后驾车来到长葛东区接人,一行5人从东区出发,沿葛天大道正西行驶至107国道,后转入学苑路,从学苑路转入建设路,行驶至事发地时未提前发觉危险,躲闪不及后与自行车相撞。
“马某交代,发现危险时自行车已行至行车道上,马某向右转方向想躲避绕行,但为时已晚。”事故科民警介绍。
面临处罚: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情节,目前马某已被拘留
事故科民警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的情节,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目前马某已被治安拘留15日,并处罚款1500元,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网友评论:“好好的两家人就这样破碎了,希望以后司机安全小心驾驶,行人也要注意遵守交通规则。”
网友“王朝军”:抓住了肇事司机,已无法抢回花季少女鲜活的生命。
网友“伊莎贝拉”:都说机动车礼让行人,礼让行人是不错,但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等不按道路行驶怎么治理?不管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行人,我们都是交通的参与者,希望大家都要时刻遵守交通规则。
网友“静”:好好的两家人就这样破碎了,希望以后司机安全小心驾驶,行人也要注意遵守交通规则。
网友“安子”:感觉责任一半一半,如果自行车走的是非机动车道,这场悲剧完全可以避免。现在骑电动车、自行车的一些孩子和大人,甚至是老人,常常在机动车道上乱跑。要是大家都遵守交通常规,则会避免很多交通事故。
网友“诚信走天下”:本是花季少年,正是快乐成长的美好年华,却被这无情的车祸给终结了,令人痛心疾首呀!再一次沉重地敲响交通法规的警钟,交通安全,人人有责!愿逝者安息!
网友“放牛的”:希望司机不开快车,行人也要爱惜生命,别让自己的一个小小的错误酿成大祸。
网友“王花花”:机动车要礼让行人,非机动车也要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逆行。
(孙江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