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5.21”事故 撞车因变更车道采取措施不当
更新时间: 2020-03-11 01:22 热度: 610°
新闻闪回:2013年5月21日15时33分许,在鞍山市千山区鞍海路甘泉路段发生一起两辆客车相撞的道路交通事故。
今日,鞍山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就此次事故相关情况已经有了结果,经初步调查,2013年5月21日15时33分许,驾驶人杜芳鹏驾驶海城市长途客运公司辽C90017号宇通牌大型普通客车(海城-鞍山)沿202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至1421公路+800米处时,突遇前方车辆减速,变更车道时,采取措施不当,驶入逆向车道,与何正强驾驶的由北向南行驶的海城长途客运公司辽C90034号宇通牌大型普通客(鞍山-海城)相撞。
辽C90017客车驾驶人杜芳鹏,男,1981年11月出生,在事故中死亡。
此次事故处理及时,鞍山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接到市局指挥中心指令后,立即组织近30名警力赶赴现场进行处置。鞍山市公安交管局领导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指挥事故处理工作,同时协调市急救中心抢救伤员,在鞍山市消防局配合下共同开展事故现场救援处置工作,并组建了“5.21”事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连夜对这起事故开展处理和调查工作。
目前事故正在深入调查处理中。
辽沈晚报、北国网记者韩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