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区公安局十佳优秀民警吴至德 - 深度报道 -永川网
记区公安局十佳优秀民警吴至德
来源: 永川网 2015年05月15日 23:11
不辞日夜的坚守
——记区公安局十佳优秀民警吴至德
永川日报记者 张玲 通讯员 尹光才 文/图
他,目光坚毅,中等个头,有着这个年纪稍瘦但结实的身材;他,低调务实,不善言辞,办案中却总是语惊四座,直击犯罪分子“命门”;他,逻辑缜密,洞察惊人,有着敏锐的案侦意识和较高的破案效率。他就是交巡警支队事故大队民警吴至德,永川区2014年度“十佳民警”。
不图名不邀功 享受破案的乐趣
“十佳民警”系区公安局给予年度先进民警的荣誉。然而对此,吴至德却十分谦逊地回应道:“交巡警支队藏龙卧虎,有许多优秀的人才,他们工作也非常努力,我还有很多要向他们学习的地方。”
在交巡警支队,同事对吴至德的印象就是“能办案”,不仅办案数量多、速度快,而且质量高。吴至德曾一年内主办重大交通事故30多起、协办重大事故40多起,当谈起这些成绩,吴至德总是不居功,“所有案件都是许多人一起努力的结果,我只是在其中发挥了自己应尽的作用,功劳可不能归于我一人。”
吴至德,重庆警校毕业生,先后在派出所、刑警队和交巡警支队工作,参加公安工作已整整20年。“我对每一个工作过的岗位都非常珍惜,对每一位共事过的同事也有感情。”天生对办案有着特殊情怀的吴至德对刑警队和现在的交巡警印象更深刻,“我喜欢办案的扑朔迷离,虽然有些案件非常费精力,耗费脑细胞,但经过反复琢磨、抽丝剥茧破获案件时的快乐,非案侦民警是无法体会的!”
办案没有捷径 方法多种多样
2010年,吴至德被调至交巡警支队处理交通事故。刚到支队时,吴至德心理上有些不满情绪,“不破刑事案件当警察还有什么味道”,在处理了几起事故后,他对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看法发生了转变,“其实破案的方法都是相通的,不能严格的区分什么性质的案件。”
参加交巡警工作,吴至德遇到的最大困难就是对法律条文的不熟悉,甚至是陌生。之前所掌握的交通法律知识仅限于作为一名普通驾驶员所应知的基本常识,为尽快补齐这一“短板”,吴至德养成一个习惯,那就是随身携带一个交通法小册子,闲暇时或碰到问题时就拿出来翻阅查看。凭着不间断地充电学习,吴至德迅速地熟悉了法律条文,并独立地处理一些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相对单纯,主要是双方当事人的纠缠,需要有足够的耐心,做好解释沟通工作。侦办交通案件,还要面临群众的直接压力。刑事案件犯罪构成更加复杂,有作案时间、行为、相关人及物的要素,案件因果联系更具复杂性。”吴至德时常将自己熟悉的刑侦案件和交通事故作对比,他说触类旁通有助于借鉴刑侦经验处理交通事故。
吴至德非常重视证据工作,特别是事故现场,对痕迹、勘查等工作非常细心。“现场勘查是为了还原事件真相,这有助于尽快掌握案件。如果问办案有没有捷径,可能没有答案,因为案件要一步一步的做扎实;但如果问办案怎么省时间,那方法就有很多,做好现场勘查就是不错的选择。”
办案公平公正 警察的职业使命
2014年5月11日中午,永川第九中学附近路段发生一起大货车致摩托车驾驶人死亡交通事故。货车驾驶员从永川城区向来苏方向行驶,在超越前方公交车时,与左侧同向行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挂,造成摩托车驾驶人当场死亡。勘查完现场后,所有办案人员都认定摩托车在货车超越前面公交车时超车、摩托车应该负事故主要责任,货车承担次要责任。在反复勘查现场遗留痕迹后,吴至德判断系摩托车已经超越到大货车中部后,大货车忽视后面摩托车的行车安全而超越公交车时酿成此次事故,因此大货车应当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而摩托车应当承担次要责任。就责任划分问题,吴至德与其他办案民警产生分歧,但他坚持己见,毫不妥协。最终,事故经重庆专家鉴定,认定吴至德判断意见正确。
“对案件定性不能先入为主,要基于客观事实,鉴别对错。这起案件中我必须据理力争,因为交巡警办案,不仅要最大限度的维护法律的权威,公正处罚,让违法犯罪嫌疑人得到惩罚,更要实事求是,让肇事方免受不必要的损失。”谈到这起案件,吴至德如是说。
“碰到逃逸案件,我们往往顶着更多压力,不仅在于事故受害方,更多的来自于我们的职业使命。”
2015年2月12日晚23时,文理附中路段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一行人被信息不明车辆撞伤,肇事车辆逃逸。现场仅发现一小块塑料碎片,再无任何线索。“线索的确太少”,吴至德谈起案件很是无奈。次日下午,受伤人员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吴至德感觉破案的压力被再次加码。
继续的调查走访、调取监控、碎片鉴别、车辆排查,但经过办案民警10多小时不眠不休的工作,案件侦破没有任何进展。时值春节假期,吴至德放弃与家人朋友欢聚团圆的机会,赴外地排查嫌疑车辆,10余天的艰苦工作再次付诸东流,没有发现有价值线索。重整旗鼓,民警再次调整侦办思路,经过21天连续奋战,终于锁定了嫌疑车辆及号牌,将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嫌疑人抓获。
交通肇事逃逸案 侦破需要时间
当谈起破案感受,吴至德说,“办案时间越长,破案后的快乐就越强烈,有线索的案件,破案往往只是时间问题。”
2012年12月23日,五间镇发生一起货车致两人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案。由于事发时天色已晚,视线较差,该路段及周边无监控设备,民警未能获得有价值的线索。
吴至德说,“我们不得不从海量的信息入手,开展摸排调查、监控调阅、信息比对等工作。”为破获此案,办案民警对周边地区村居厂矿、企业、汽修厂、汽车零售店等重点区域进行走访排查,对事发公路沿线重要卡口监控进行调取排查,对事发后进行转让交易的车辆进行比对,并辗转湖北等地,争取确定肇事车辆类型。“虽然办案民警投入了全部的精力,但由于各种客观条件限制,案侦工作无法取得重大突破。”想起那段时间的工作,吴至德显得很无奈。
排查过程中,吴至德判定此肇事车辆不是跑长途车,应该是附近车辆。警力有限,民力无穷。根据这一线索,办案民警决定动员社会群众,让肇事者无处躲藏。果不其然,通过发放通告、召集案发周边村社干部召开案情通报会,公布嫌疑车型照片、深入镇街及泸县等地开展摸排等工作,民警很快收到3条举报线索,逐渐将嫌疑车辆范围不断缩小,并最终锁定肇事逃逸者。通过蹲守布控,民警在何埂镇将犯罪嫌疑人抓获,查获其驾驶的肇事车辆。经过14个月的付出,民警终于有所收获。说到这里,吴至德脸上再次浮现出破案后的快乐和满足!
编辑: 王钰 时间: 2015-05-15 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