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启动
更新时间: 2020-03-11 05:50 热度: 974°
9月21日,全省法院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集中审理和“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建设工作现场会在晋中举行,确定了我省各中院和29个基层法院首批开展试点工作。
近年来,随着车辆的迅猛增加,交通事故纠纷大幅上升,同时也造成了当事人各方预期差距较大、保险公司之间理赔标准不一、手续繁琐和在公安交管、保险公司、鉴定机构、调解组织、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之间多点多线奔波。为有效化解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省高院联合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保监局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工作,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构建交通事故矛盾纠纷化解新机制,实现了一体化平台、一站式服务,多元化解决交通事故。
据了解,公安交管部门的责任认定、相关主体的理赔计算、调解组织的调解、鉴定机构的在线鉴定、法院的在线诉讼、保险行业的在线一键理赔等事项,都将通过“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实现。通过改革,在共建的平台上,以法院裁判标准为基础,统一赔偿标准,固化理赔预期,简化理赔程序,通过调诉对接,及时化解纠纷,便捷高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记者 闫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