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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案例告诉你 电动车过斑马线需下车推行

  日前,关于谁才是马路行驶车辆中的“大佬”,许多网友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到底是出租车、公交车、三轮车、私家车还是助力车,吵得不可开交。开电动车的阿布,就静静看着几大派的混战,深感小电动虽然速度不快,但开在路上还是比较安全的。没想却迅速被交警蜀黍打脸……

  交警蜀黍:阿布,你觉得电动车就一定安全吗,电动车过马路所必须遵守的重要法则,你又知道多少?

  阿布(诚惶诚恐状):有什么法则呢?

  交警蜀黍:下面我们请来梧州市交警支队长洲区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用“活生生”的视频案例向大家普及这个重要法则吧。

  案例一

  事发路段为海骏达花园往玫瑰湖大酒店方向的斑马线,一辆黑色电动车开过斑马线时,被直行的出租车撞到,电动车司机被撞倒在地。(点击上图可观看视频)

  交警说法:

  在这个视频里,机动车道已经亮起右转绿灯,斑马线上亮起红灯,出租车正常行驶,电动车却在这个时候横穿斑马线。按照梧州市暂行的交通法规里,电动车被暂时归类为非机动车,横过机动车道、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时,都应下车推行。在这起事故中,电动车涉及两种违法行为,通过人行横道时没有下车推行以及闯红灯,将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案例二

  事发路段为新兴二路大塘市场口斑马线,一辆红色电动车开过斑马线时被自西往东开来的绿色两轮车撞倒。(点击上图可观看视频)

  交警说法:

  过斑马线时,机动车要减速礼让,已经被广大司机熟知,但非机动车过斑马线必须下车推行,却被不少市民忽略。在这起事故中,被撞的电动车就没有下车推行。同时就视频看来,另一部事故车辆有排气筒,属机动车辆,通过斑马线时理应提前减速,避让行人或非机动车,否则也应承担部分事故责任。就视频看来,此次事故中电动车和机动车双方都有责任。

  交警补充,在这个没有红绿灯的斑马线上,若电动车主有意识地下车推行,可以保障自己的路权,发生交通事故时,就不需承担事故责任了。希望广大市民能引以为戒,为了自身的路权、安全,过马路时主动下车推行。

  案例三

  事发路段为金湖北路凤凰台小区门口,一辆电动车缓慢通过马路时被直行的摩托车撞倒,电动车司机被撞得站不起来。

  交警说法:

  视频中,电动车横过马路,而摩托车属于直行车辆,可优先通过。电动车安全、正确的通过方式是下车推行,同时注意观察直行方向有没有车辆,然后通过。视频中,电动车开到马路中间才发现直行方向来车,即使马上停下也躲避不及。在这起事故中,电动车虽然行驶速度不快,但没有注意观察直行方向的来车,加上横过没有标线的路段没有下车推行,虽然被撞,也要承担部分事故责任。

  多数市民不知电动车过马路需推行

  原来交警蜀黍说的,电动车过马路的重要法则是“下车推行”啊!!

  “电动车过斑马线要下车推行?我真的不知道。”电动车主王小姐说。而阿布在街头随机对十余名电动车主进行走访,其中绝大部分人并不清楚。阿布在市政府转盘处看到,当斑马线绿灯亮起时,电动车群立即加速往前驶去,没有一辆电动车的驾驶人是下车推行的。电动车主黄小姐则提到,现在的电动车越来越重,女生推着过斑马线比较困难。

  对此,长洲区交警大队民警表示,电动车过马路需下车推行的法规已经做过多次宣传教育,但市民总是贪方便直接开车过马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市民根本来不及应对和处理,届时将造成更坏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