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撞坏护栏后离开现场也属于交通肇事逃逸
更新时间: 2020-03-11 08:41 热度: 565°
楚天都市报11月5日讯(记者孙婷婷 通讯员彭璐)交通护栏是维护城市交通安全的一道屏障,不仅能改善交通秩序,还能保护群众出行安全!但你在撞坏护栏后,可别一走了之,当心构成肇事逃逸。记者今悉,江夏区交通大队处理了一起撞护栏逃逸案,提醒广大车主注意。
11月3日14时许,江夏区交通大队视频巡查工作人员发现在文化大道一股机动车道旁的隔离护栏被车辆撞翻,立即通知汉警快骑机动组民警到现场查看,民警到现场后,未发现肇事车辆及驾驶员,隔离护栏损坏严重,影响了道路的正常通行秩序,随后,民警通过调取事故路段周边的视频监控,锁定了肇事车辆系一辆号牌为鄂01***51的多功能拖拉机。
11月4日14时,办案民警依法传唤拖拉机的车主汪某松到江夏区交通大队接受调查,经查实:11月3日14时许,汪某松驾驶牌照为鄂01***51的多功能拖拉机在文化大道与谭鑫培路路口行驶时,因避让一辆电动车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偏离行驶方向,车辆右前方与隔离护栏相撞。事发后汪某松并未拨打报警电话,只是将护栏移到路边后驾车驶离现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驾驶证记12分,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驾车撞坏交通设施后,驾驶员一定要及时报警处理,如果心存侥幸逃离现场,不仅要对隔离护栏进行相应的赔偿,而且还将因交通肇事逃逸,面临严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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