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载入中...

当前位置:
首页 > 车祸图片 > 兴宾区法院执行工作不松懈,陈年旧案终执结!

兴宾区法院执行工作不松懈,陈年旧案终执结!

  新伙伴点击蓝字关注,老伙伴阅读原文分享

  

  

  

  申请执行人卢某清点七万元案款

  面对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刘某、兰某,兴宾区人民法院的主办法官从未放弃对案件相关线索的调查,坚持不懈执行,于近日了解到被执行人刘某在某处落脚,便循着该落脚点找到被执行人刘某,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12月25日,被执行人刘某来到兴宾区人民法院,要求与申请执行人和解。

  案情

  2011年10月26日晚,被告刘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某国道的某处,在超越同向由王某驾驶的重型厢式货车时,与对向由黄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车上搭乘受害人卢某甲、卢某乙、李某)发生碰撞后,车辆失控又与上述重型厢式货车发生碰撞,造成受害人卢某甲、卢某乙、黄某当场死亡,李某受伤及三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书认定,被告刘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黄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受害人卢某甲的父亲卢某、爷爷卢某某向兴宾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判决

  经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小型普通客车行驶登记的车辆所有人是兰某,但该车辆是刘某使用,并与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事故发生后,兰某的丈夫刘某某(刘某的胞兄)为受害人支付了丧葬费22300元,同起交通事故受害人卢某乙、黄某已另案处理。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某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卢某、卢某某经济损失36666元;被告刘某赔偿原告卢某、卢某某经济损失202074.5元;被告兰某负连带赔偿责任。

  申请强制执行

  判决生效后,原告只领到保险公司赔偿的经济损失费36666元,二被告一分未付,原告遂向兴宾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主办法官及时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由于被执行人是外地人,交通事故发生后,刘某、兰某均更换了联系方式,电话联系不上,也搬了家。案件陷入僵局,但是主办法官从未放弃执行,不间断查找被执行人及财产情况。经多途径查询、寻找,主办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最近在某处落脚。二话不说,奔赴落脚点,主办法官见到被执行人刘某后,对其耐心疏导,言明厉害关系,告知刘某如若再不履行,将会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强制司法拘留等措施……功夫不负有心人,还没等到主办法官采取强制措施,被执行人刘某拿着现金来到兴宾区人民法院,要求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

  执结

  

  主办法官主持和解

  12月25日当天,通过主办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刘某当天赔偿七万元案款,余下三万元案款两年内付清,卢某自愿放弃部分案款,并同意结案。至此,卢某、卢某某诉刘某、兰某机动车交通事故一案在主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终于圆满执结,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均在执行和解协议书上签字确认

  

  

  编辑/玉墨

  审核/执行局综合科

  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我们!

跟贴 跟贴 0 参与 0 国庆节后, 300座城市卖地收入出炉, 房奴们看了泪流满面 返回网易首页 下载网易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