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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阳城区道路交通事故案列警示:电动车掉头和直行轿车相撞……

人的一生,从求学、谋职、成家、立业,辛勤奋斗数十载,有了车子、房子和孩子,组建了幸福的家庭,享受到了美满的生活。但是,美满的生活一旦遭遇交通事故,那么一切都将化为泡影,幸福美满还从何谈起。方向在手中,安全记心中,幸福靠大家自己来把握。

一个和谐的社会,首先是一个文明的社会,文明交通是文明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进步和公民文明素质的具体体现。交通事故的惨剧往往就发生在人们不经意的瞬间,为了避免悲剧的发生,我们就应该遵章守法,增强安全出行的意识。

我们用近期发生在昭阳城区的交通事故案列的血的教训警示每位交通参与者:

珍爱生命,安全出行,这是车祸给我们的警示。对于我们,要记住的,不仅仅是对已逝者的哀悼,更重要的是血的教训!珍惜生命并不是空谈,它需要烙印在每一次出行的脚步里,无时无刻的提醒自己,安全出行,平安是福。

电动车掉头和直行轿车相撞 车损人亡

2018年5月20日,王*云驾驶云C2K787号小型轿车在昭阳区昭通大道由南向北行驶,21时16分许,当车行驶至昭通大道丽水馨城小区路口以南约100米的道路中心预留缺口处时,该车左前侧与熊*艳驾驶由对向车道行驶至该处掉头的云C82421号电动自行车右后侧相撞,造成熊*艳受伤后经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2018年5月23日03时05分死亡及两车受损的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此次事故因当事人王*云、熊*艳的共同过错导致,且双方过错相当,认定王*云、熊*艳分别承担此事故同等责任。

刘*行驾车致行人死亡案

2018年4月20日,刘*行驾驶云CZ1112号小型轿车在昭阳区凤霞路由南向北行驶,00时53分许,当车行驶至凤霞路“惠乾大酒店”门口处,该车右前位置与姬*存相撞,造成姬*存经昭通市120急救中心现场确认死亡的死亡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事故后刘*行弃车逃离事故现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此次事故因为刘*行、姬*存的共同过错导致,但刘*行一方过错较大,姬*存过错较小,认定刘*行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姬*存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重型专项作业车过弯麻痹酿惨祸

2018年04月17日,王*刚驾驶云C14188号重型专项作业车在昭阳区二环西路由南向北行驶,16时42分许,当车行驶至二环西路与国学路交叉口处右转弯时,该车正前位置与同向行驶的李*国驾驶的无号牌轻便二轮摩托车相撞,随后车辆右侧轮胎碾压倒地的李*国,造成李*国现场死亡及车辆受损的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此次事故因王*刚、李*国的共同过错导致,但王*刚一方过错较大,李*国一方过错较小,认定王*刚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李*国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来源:@昭通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