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法院利用微信调结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更新时间: 2020-03-11 09:30 热度: 635°
原标题:资中法院利用微信视频调结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近日,资中法院交通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18年8月19日9时45分许,唐某驾驶王某所有的渝C3V106号货车从内江方向驶往成都方向,行至厦蓉高速2053KM+400M处,与原告饶某驾驶的川KBG715货车相撞,造成饶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资中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于2018年8月19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唐某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原告饶某不承担此次事故责任。由于唐某系全责,却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故原告饶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唐某、王某、重庆奔一物流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支公司支付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6620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立案后,承办法官从案情实际出发,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发现原告饶某性格很是较真,而被告方因系外地人员,工作繁忙,导致无法当面沟通,饶某一气之下才起诉到法院。通过法官的解释与沟通,原告表示理解,在法院的组织下双方利用微信视频,最终达成一致协议。
来源:资中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