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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公安局发布24条措施

玉溪市公安局发布24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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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全力服务保障全市复工复产工作,促进玉溪经济社会发展,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玉溪市公安局结合《玉溪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5条措施》和《云南公安机关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八条措施》相关要求,制定《玉溪市公安局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二十四条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01

服务企业复工复产

1.深入开展“进企业”活动

以“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为载体,主动深入全市规模以上企业、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民营企业,全面了解企业复工复产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在法律政策允许范围内,千方百计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克服困难,实现“企业复工复产到哪里,公安服务跟进到哪里”。

2.提高审批工作效率

进一步缩短审批或备案时间,对复工复产企业涉及机动车变更备案、刊刻印章等审批事项推行容缺办理,允许先行批准,再补充证明材料。

3.指导企业强化内部安全管理

积极协助和指导企业做好重要部位的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复工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

4.为企业用工提供专属服务

对企业外来务工人员身份及活动轨迹进行研判,发现异常及时向用工企业进行通报;主动上门为企业外来务工人员办理《居住证》登记。

5.延长《居住证》签注有效期

因疫情造成企业外地员工居住登记中断的,视为连续居住登记,不作流动人员撤销,不影响居住证的申请。已办理《居住证》的,签注有效期自动延长至疫情解除后60天,无需持有人返回现场办理签注,居住年限连续计算。

6.开通出入境业务办理绿色通道

对涉外企业、机构复工期间外籍人员的签证申请,以及在玉溪市内的外国人需出境的,现场受理、现场签发。对企业派员出境参加紧急会议、商务谈判、签订合同等特殊紧急事由申请出入境证件的,提供加急制证“一站式”审批,不受工作时间和现行程序限制。对因疫情逾期居留的企业中、外籍人员,为其办理居停手续提供必要的帮助。

7.建立易制毒化学品使用企业应急保障通道

确定专人对生产、经营、使用易制毒化学品企业进行联系对接,掌握企业需求,提供24小时网上审批服务。对不能从网上申请办证的,由所在地公安机关禁毒部门提供手工办证服务,从快从简审批办理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许可证或备案证明。

8.创新便民服务举措

利用“一部手机办事通”“交管12123”、网上户籍室、自助办(取)证机等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平台,推行“指导办、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预约办、就近办、延期办、快速办、减证办、邮递办”,为企业发展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02

确保交通运输通畅

9.全力保障公路顺畅

加强全市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及其他道路的巡逻管控,主动协调交通管理部门做好路障清除、隐患清理,确保全市公路网络畅通。

10.创新便民服务举措

保障企业物流运输通畅。主动上门走访重点运输企业,精准开展交管保障服务工作。对复工复产企业,按照“人员到岗、材料进库、产品出厂”的需求,简化交管行政审批事项及程序,为接送包车、生产物资运输、物流配送等车辆办理特殊时期专用通行证。及时发布路况等交通出行信息,方便人员返岗、物资运输。

11.设立快速办理车管业务服务通道

对企业生产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车辆开辟应急审批“绿色通道”,一事一办,即来即办。对复工复产企业确因疫情防控需要急需办理车辆注册、驾驶证补换领业务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开通应急服务热线,及时接受复工复产企业咨询、预约和投诉,全力提供应急交通保障服务。

12.改进交通管理执法方式

对疫情防控期间应急车辆、民生物资运输车辆发生无人员伤亡的轻微交通事故,依托视频监控先固定证据,车辆可以先行驶离,事后处理;发生轻微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不滞留、不罚款、不扣证,给予警告处理。

13.提供交管业务审验延期服务

对疫情期间驾驶证、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有效期满或因逾期未检验导致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的,根据疫情变化统一延长有效期限。

03

规范检查执法行为

14.严格控制各类检查行为

为让企业集中精力恢复生产经营,除疫情防控需要,一般不对企业开展行政检查。在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基础上,对轻微违法行为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15.严格规范涉企执法活动

严格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侦查措施,确需采取的必须按照等值原则,充分考虑疫情期间不可抗力对案件定性的影响,最大限度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04

营造良好公共秩序

16.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

认真落实“1、3、5”分钟巡逻防控要求,提高街面见警率,重点强化复工企业周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巡逻防控,防止人员集聚,严防恶性案(事)件发生。

17.建立涉疫涉企警情快速响应处置机制

依托“110”“12345”等平台,建立涉疫涉企警情快速响应和多警联动处置机制,对接报的涉疫涉企类特别是影响企业复工复产和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警情,切实做到接警快、出警快、处警快。

18.及时化解涉企矛盾

对复工复产可能出现的退租、倒闭、失业、劳资等矛盾纠纷,因疫情防控影响返岗复工、影响重点工程建设等问题,及时摸排、及时预警,并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化解。

19.做好保障学校开学安全措施

配合教体部门建立入学前各项涉疫情应急机制。开学期间,落实“一校一警”工作,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和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加强校园周边安全整治工作,维护学校治安秩序,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疏导,保证应急车辆通行。协助开展疫情排查工作。

20.建立返回玉溪人员快速核查通道

配合卫健、交通等部门,在全市客运站、高铁站增加执勤警力,全面启用“扫码核查登记系统”,快速做好返回玉溪人员登记、体温检测、社区分流等工作。

05

严打涉疫违法犯罪

21.依法维护疫情防控秩序

依法严厉打击阻碍防疫措施落实、伤害医务人员、扰乱医疗秩序、妨害执行公务、危害公共安全等干扰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医疗救治秩序。

22.依法严打扰乱市场秩序违法犯罪

依法严厉打击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借疫情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防护用品、药品和医疗器械,以及假借防控疫情名义诈骗财物特别是涉疫情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3.全面净化网络空间环境

加强网络巡查执法,提升网上见警率、管事率,第一时间受理并反馈网民举报的违法犯罪线索,依法严查快速处置网上谣言和有害信息,及时曝光典型案例,营造干净清朗的网络空间环境。

24.依法严惩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

会同林业、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对非法收购、运输和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查处力度,切断野生动物相关病毒传播源头。

图文来源:掌上玉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