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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例 官渡法院受理共享单车事故索赔案

  原标题:全省首例 官渡法院受理共享单车交通事故起诉索赔案

  近年来,共享单车在城市街道上快速扩张,新兴的出行方式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伴随着意外的发生。2017年5月18日21时许,不满12岁的小陈在骑行一辆没有锁的共享单车时,在官渡区大板桥一酒店附近遭遇车祸,不幸身亡。事后,男孩的父母一纸诉状将某共享单车运营方告上法庭,认为被告未尽到及时检修义务,本身存在过错,并索赔72万余元。

  此案也成为云南首例因骑行共享单车引发交通事故起诉索赔的案件。

  本案经本院案件分流到板桥人民法庭后,考虑案情较为特殊,属于新类型案件,故最终确定由板桥人民法庭庭长、资深法官李勇法官主审此案。经过大量前期工作,并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后,将该案确定为板桥人民法庭阳光司法典型案件,原来拟定于2018年8月13日下午2时30分在昆明市官渡区板桥街道办事处大板桥居民委员会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但在开庭当日上午9时许,原被告双方在进行了进一步沟通后,最终决定双方自行和解,原告主动、自愿申请撤回对被告某共享单车运营商的起诉。

  根据近年来的媒体公开报道,因骑行共享单车引发交通事故导致被索赔的案件并非个案。

  2017年3月26日,上海一名未满12岁的小男孩解开了一辆无人管理的共享单车机械锁,在骑行路上与一辆大型客车相撞,被卷进车底最终导致死亡。

  维权中,男孩的父母追加共享单车运营商为被告,并调整了诉讼请求,要求其共同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并共索赔878万元,以及要求运营方立即收回所有机械密码锁具并更换为更安全的锁具,该案也是国内首起12岁以下儿童骑行共享单车死亡事故。

  同年6月18日,河南郑州也发生一起未成年人骑共享单车摔倒身亡的事故。据河南省公安厅官方微博消息,该男孩破解了共享单车密码锁的密码,在下坡路骑行时由于车速过快摔倒身亡。

  虽然案件双方最后达成和解并撤回上诉,但官渡法院承办法官依旧将双方叫到一起,对双方当事人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一是希望未成年人的家长要切实尽到对孩子的安全监护义务,日常生活中要注重提高对孩子安全意识、法律意识的教育;

  二是希望在一次次惨剧面前,共享单车的运营公司也能提高警惕,严格履行其对共享单车的日常运营的监督管理义务,确保其投放到市场的共享单车能够正常骑行,尽可能为社会公众提供安全的单车服务,避免今后类似悲剧再次重演。

  原被告双方在听取了主审法官的意见、建议后一致表示,教育孩子,保护孩子的健康成长,是家长的责任,也是社会各界共同的责任。被告代理人同时表示,被告作为共享单车的运营方和管理者,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投放的共享单车的监督和管理,努力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的共享单车服务。

  来源: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编辑:sf_shaog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