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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到佛山调研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体化处理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和推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工作,11月7日上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谭玲、民一庭副庭长佘琼圣、省司法厅基层处副处长严德祥、广东保监局消保处科长徐彩莲等领导一行,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学军、南海区人民法院院长陈恩泽等领导的陪同下,到南海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调研南海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体化处理工作。南海区法院副院长何尔冕、南海区司法局局长唐建强、南海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黄志生、佛山市保险行业协会权益维护部主任钟伟雄等领导参加调研。

谭玲同志一行首先到南海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体化处理中心(以下简称“一体化中心”)参观,向工作人员实地了解中心运作流程和工作效果,与交通事故涉事当事人亲切交流,并听取了交警大队领导关于中心的机制背景、工作成效、工作存在问题等情况的汇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谭玲(左三)了解一体化中心的运作流程。

谭玲同志对一体化中心所取得的工作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一体化中心的成立有效实现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涌现了不少新内容和新经验,其中所包含的亮点是南海独有的,值得其他地方借鉴和学习,南海应加以积极推广和宣传,各级人民法院亦要多鼓励群众通过调解机制解决矛盾,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扬我们广东务实高效的精神,定期对工作归纳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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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谭玲(右二)与当事人亲切交流

调研组在一体化中心合照

当天下午,谭玲同志带领调研组一行来到佛山中院会议室召开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一体化处理调研座谈会。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菊花、佛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梁智康、佛山市司法局基层司法人民调解科主任科员林永丽、佛山银监分局办公室副主任张爱玲、佛山市保险行业协会权益维护部主任钟伟雄等领导参加会议。

调研会上,各参会领导围绕一体化中心存在的问题进行研讨,并制定工作计划,进一步优化流程,加大对各区一体化中心的宣传,不断探索调整,打造高效、专业、便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力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调研组在南海交警大队会议室召开调研会

调研组在佛山中院会议室召开座谈会

据悉,佛山市保险行业协会于今年5月开始,分别与南海区、禅城区、三水区、高明区的人民法院、公安分局、司法局合作,正式挂牌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体化处理中心,派出9名专职人民调解员驻点办公,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体化工作。

截止10月31日,四区一体化中心受理群众咨询1675次,受理调解921件,调解成功432件。运行近半年以来,各一体化中心共收到群众赠送锦旗10面,感谢函18份,得到群众的普遍认可,及时有效地化解道交赔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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