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载入中...

当前位置:
首页 > 车祸新闻 > 广元最新公布12人“终身禁驾”名单 6人因肇事逃逸

广元最新公布12人“终身禁驾”名单 6人因肇事逃逸

四川在线消息(柯林 记者 张庭铭)1月3日,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布从2018年1月到12月该市的全市终身禁驾名单。其中,年龄最大的是61岁,年龄最小的仅为24岁。

在本次公布的12人名单中,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6人,因酒后驾车引发交通事故被“终生禁驾”的6人。

其中,年龄最大的是61岁的母某某,年龄最小的是24岁的“90后”的陈某,两人均因饮酒驾车交通肇事构成犯罪被警方终身禁驾。这12人中,30岁以下(不含30岁)2人,占16.6%; 30到50岁(含30岁,不含50岁)6人,占50%;50岁以上(含50岁)4人,占33.3%。

据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因为目前全国已经实现了交管信息联网,一经处罚后,终生禁驾的驾驶人信息将被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系统。一旦发现禁驾人员报名,系统会自动锁定。因此无论在省内还是省外,禁驾人都无法再考取驾驶证。若被终身禁驾后禁驾人仍开车上路,一旦被查处,将按照“无证驾驶”给予处罚。

展开剩余5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以下两种情况将被终生禁驾: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广元交警提醒:驾驶人员应牢记交通安全,守法文明驾驶。饮酒后请勿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及时拨打报警电话,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切勿逃逸。

典型案例:

案例一:2017年2月28日,广元市剑阁县张某某与其工友李某(本案死者)、何某等人在剑阁县演圣镇中子村一组梁某家吃午饭,期间饮用了白酒,晚饭时张某某又饮用雪花啤酒一瓶。晚饭后张某某驾驶无号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搭乘李某沿村道路向天井村方向行驶返家。当晚17时45分左右,行驶至演圣镇中子村一组小地名梁泽生地左转弯处时,车辆驶出道路外,造成李某被甩出货箱,后经抢救无效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该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检验,张某某静脉血液乙醇含量为93.6㎎/100ml;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此次事故作出认定:张某某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2018年4月,张某某被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做出终生禁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2017年8月9日晚,广元市利州区宋某某饮酒后(8月10日0时24分提取宋元宝血液经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其血样中乙醇含量为44.5mg/100ml)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利州区宝轮镇清江大道西延线由市城区方向驶往剑阁县方向。20时30分许,行驶至宝轮镇石桥村一组居民安置点广场前,在行驶过程中与同向在道路右侧路边的行人龚某1相碰撞,造成行人龚某1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宋某某弃车离开案发现场,于2017年8月10日0时10分主动到交警三大队自首。

后经该市公安局交警三大队认定宋某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2018年6月年宋某某被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做出终生禁驾的行政处罚。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邪龙杀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