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崇州市检察院为交通事故受害人申请司法救助
更新时间: 2020-03-11 13:51 热度: 1141°
正义网成都8月24日电(记者 傅鉴 通讯员 刘凯丽 韩婷)年近花甲的崇州村民老鲁,两年前因一场交通事故改变了命运,成了残疾,家庭生活也随之陷入困难。危急之际,四川省崇州市检察院及时伸出援手,为老鲁一家申请到2.5万元司法救助金,及时缓解了其家庭困难。
2014年8月,崇州老汉老鲁外出时被一辆摩托车撞伤入院治疗两个月,仅医药费用就花了10多万元。出院后,因在事故中头部受到重创,医疗终结后左侧头骨缺失,被评为肢体八级、十级、智力二级残疾,失去自理能力。事故发生后,法院判决肇事者犯交通肇事罪入狱服刑并应赔偿老鲁15万余元,但因其无财产可供执行,老鲁无法获得赔偿,一家人生活陷入困难。
今年上半年,该院检察官在巡回法治宣传过程中,听说了老鲁的情况后,检察官们多次到其家中看望了解情况,并向其宣讲国家司法救助政策。随后,老鲁家人向该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最终,该院为老鲁一家申请到2.5万元司法救助金并送到其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