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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首创!双流法院“刑民二合一”审理交通事故案 赔钱不再难

车祸后,肇事者被判刑了,赔钱却成了老大难,受害者还要赶到监狱参加民事案件的庭审?7月23日,成都双流法院发布一则关于交通事故审判的白皮书,在发布会上,记者了解到,这样的“僵局”如今得到了破解。

▲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刑民二合一”审判白皮书发布会现场

原来,双流法院全省首创“刑民二合一”制度,由同样的审判人员对交通事故中涉及的民事赔偿和刑事处罚进行审理,将民事处理结果直接体现在刑事量刑过程中,从而督促对受害方及时、足额履行赔偿义务。

这份《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刑民二合一”审判白皮书》指出,传统刑民分别审理的模式下,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法官各自审理承办案件,相互间缺少交流、沟通,由此产生了一些问题。

“在民事与刑事案件分离审理、缺乏衔接的情况下,刑事法官考虑的重点是准确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考虑民事赔偿相对较少,容易导致民事赔偿的执行到位难问题,特别是在刑事判决已经做出,而民事赔偿尚未处理的情况下,肇事者往往对受害方的民事赔偿兑现问题不再积极。另一方面,受害人要奔波于设置在两地的刑事审判庭和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庭,尤其是在被告人已交付执行的情况下,还要赶到监狱参加民事案件的庭审,无形中增加了受害人的诉讼成本。”双流法院交通事故审判庭庭长周虎介绍。

据了解,2017年采用“刑民二合一”模式处理的57件案件中,刑事被告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履行完毕的为51件,执行到位率89%,被告人获得谅解38件,获得谅解率66.67%,对刑事被告人适用缓刑28件,缓刑适用率49.12%。

数据还显示,最近三年,双流法院受理的交通肇事罪案件虽仍处于高位运行,但数量逐年下降。2015年,受理并审结145件;2016年,受理并审结105件;2017年,受理并审结交通肇事罪案件89件;2018年截止6月30日,已受理交通肇事罪案件54件,审结43件。其中,2017年受理的交通肇事罪案件中,致人死亡事故为82件,占案件总数的92.13%;致人重伤事故为7件,占案件总数的7.87%。

编辑 杨渝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