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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发生一起致人死亡交通事故逃逸案,嫌犯已被刑事拘留

任尔诡计百出 难逃法网恢恢

――岳阳县“11.12”致人死亡交通事故逃逸案侦破纪实

王海波

图片来源:微巴陵

2019年12月4日,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经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逃逸案。犯罪嫌疑人刘某现已被刑事拘留。

2019年11月12日18:07左右,该大队值班室接到群众报警电话称,麻塘集镇红绿灯处发生交通事故,一行人被车撞致死,肇事车逃逸。

接到报警,122值班民警快速赶到现场开展勘查和调查。现场只有受害人贺某某(麻塘集镇住户居民)躺于路侧,无肇事车辆,无目击证人,无明显痕迹,仅有两块从肇事车上脱落的蓝色油漆碎片。民警连夜调取案发现场附近监控,基本确定肇事车是一辆蓝色三轮摩托车。但是视频模糊,无法进一步获取其它有价值的信息,侦破工作陷入困境。

县局党委接到案情汇报后高度重视,指定局党委副书记、分管副局长王四清为组长,交警大队大队长赵兵荣为副组长,抽调刑侦大队、鹿角派出所、麻塘派出所、城南中心派出所、城北中心派出所、中洲派出所、黄沙街派出所骨干民警及122中队全部警力组成专案组,全力侦查,争取尽快破案。专案组分成现场摸排走访组、视频监控调取分析组、综合分析研判组、事故善后组,四个小组各司其职齐头并进开展工作。

事故现场地处G240主干道,是岳阳市南下主动脉,日均车流量近两万台次,案发时间段正是车流量高峰期。要从这么多车辆中甄别出肇事车,无疑是大海捞针,难度极大,而且从已有线索推断,肇事驾驶人熟悉路况,有意躲避电子监控探头,有意避开主干道,有意逃避侦查,加之此时天已黑光线不好,严重影响了视频的清晰度。种种因素给案件侦破增加了难度。

专案组以案发现场为中心,调取了60多个监控录像,从中甄选出了11个有效视频,三名专案组民警用了五天时间反反复复调看录像,放大再放大,放慢再放慢,不忽略每一个细节,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对比、分析、研判,初步推断出肇事车逃逸路线:事故发生后,肇事车经麻塘十字路口、金山卡口、麻塘油菜基地、麻塘老街三岔路口、郭镇磨刀村村部、郭镇小学、郭镇中学,再沿岳新公路驶入岳阳市区,因市区的监控系统都在升级改造,无法提供有效视频资料,线索至此中断,而现有资料无法辨析出肇事车的车牌,无法提取肇事驾驶人的相貌特征,一时间案件扑朔迷离。

正当大伙焦灼之际,综合分析研判组传来好消息,通过多种手段,基本锁定肇事车辆是一辆隆鑫牌正三轮摩托车。利用之前推断的逃逸路线,精确地确定途径各个监控设备的准确时间。层层剥离,步步排除,逐人核实,侦查范围逐渐缩小,终于在12月3日晚,将目标锁定――岳阳县荣家湾镇葵花村人刘某。

专案组围绕刘某展开了进一步调查。证实刘某名下确有一辆隆鑫牌正三轮摩托车,车牌为湘F5Z8xx,目前在岳阳市太阳桥市场务工,住在市区白石岭金子湾春晖花园。当办案民警连夜赶到春晖花园,围绕春晖花园住宅区搜寻,恰好看见路边有一辆蓝色的隆鑫牌三轮摩托车,其挡风玻璃下有新做的油漆印记,车牌为“湘F5Z8XX”――正是刘某名下的那辆车。于是办案民警就地设伏一宿,终于在12月4日早上7:23刘某准备出车时将其抓获。

通过审讯,刘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交代的逃逸路线与侦查结果如出一辙,并被带至现场指认了案发现场和修理肇事车辆的摩托车修理店。至此,“11.12”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成功告破。(供稿:岳阳县交警大队 王海波)

来源:望巴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