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安交警部门发布2017年全市公交车道路交通事故分析报告
制图/王斌。
长沙晚报记者 刘琦 通讯员 肖强 实习生 杨倩杰
公交车运行的轨迹遍及长沙市的每个角落,为市民出行带来了极大便利。然而,绿色、环保的公交车也会因“老司机”一时麻痹大意发生交通事故。
昨日,长沙市公安局大联合交管中心对全市2017年涉公交车交通事故进行了大数据分析。数据显示:去年1月至11月,全市共发生涉及公交车的交通事故一般程序38起、简易程序675起;全市发生大客车轻微交通事故(适用快处快赔)6282起,其中90%以上涉及公交车。
发生事故,常因这些违法行为
数据显示,从导致交通事故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分布来看,忽视安全、变更车道、追尾以及遇险采取措施不当等交通违法行为比较突出,均体现了部分公交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薄弱。“特别是其中闯红灯、逆行的交通违法行为反映出公交车驾驶员对于路况及交通监控设置情况熟悉、在没有电子警察抓拍与交警现场执法的情况下容易出现违法行为,从而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介绍。
这些路段容易发生事故
从事故发生道路来看,排名前五的分别是金洲大道、书院路、雷锋大道、芙蓉南路、西二环。
记者了解到,这些路段事故发生率较高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几点:
一是部分路段过街设施以人行横道为主,缺少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无路权矛盾的过街设施,容易导致人车矛盾而发生交通事故,如芙蓉南路。
二是部分路段公交车行驶速度较快,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如西二环、金洲大道等。
三是车流量大、拥堵率较高的路段轻微刮擦事故较为多发,如八一路、东风路、五一大道等。
这些公司车辆和驾驶人“出事”较多
数据显示,全市范围内一年发生4次以上交通事故的公交车有63台。其中湖南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8台,湖南龙骧巴士有限责任公司24台,长沙宝骏巴士有限公司8台,湖南龙成巴士公共客运有限责任公司2台,长沙市望城区众旺公交有限公司1台。该数据反映出公交车企业对于公交车驾驶人管理需要加强,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
一年内发生4次以上交通事故的公交车驾驶人有45人,其中湖南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13人,湖南龙骧巴士有限责任公司24人,长沙宝骏巴士有限公司5人,长沙市望城区雷锋巴士有限公司1人,长沙市望城区众旺公交有限公司1人,长沙县通畅巴士有限公司1人。该数据反映出部分公交车驾驶人安全意识不够,驾驶习惯不良,公交车企业应当加强管理。
部门行动
长沙交警将针对性加强管理
1 对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加大公交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特别是对公交车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超车、随意变更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并结合宣传教育,多项管理促使公交车遵守规则、守法出行。进一步维护公交车通行环境,对侵占公交车路权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整治,并倡导社会礼让公交车,形成文明礼让、公交优先的良好风尚。
2 因地制宜改善交通设施设置
对公交线路上的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公交车事故多发路段,分析事故原因,结合周边居民出行情况,对引发交通事故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因地制宜地改善交通设施设置,向政府提交隐患治理方案。
3 企业应建立隐患驾驶人淘汰以及责任追究机制
联动交通部门,强化公交车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事故多发的驾驶员群体源头靶向性管理。从2017年公交车事故中驾驶员的驾龄分析,驾龄在3年以上的驾驶人占90.8%,远高于2017年全市交通事故驾龄3年以上驾驶人31.2%的比例。部分公交车老驾驶人虽具有熟练的机动车驾驶技术,对公交线路熟悉,但在本来应该成为优势的方面放松了警惕,从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企业应当进一步加强内部培训和监督,强化公交车驾驶人的操作规范训练,对因忽视安全或操作不当而引发事故的驾驶人重新进行安全驾驶培训。同时,应当建立隐患驾驶人淘汰以及责任追究机制,将不合格驾驶人排除在公交从业群体外。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刘琦 肖强 杨倩杰
编辑:徐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