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三年!龙南就有118个人死于车轮之下!
你知道吗?
交通违法行为危害超过战争,
每年死于车轮下的无辜生命
已经达到了十几万人,
不亚于甚至超过一场惨烈的战争。
近三年
龙南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
113件交通肇事案件
118人因交通肇事死亡
114人因交通肇事受到法律的严惩
232个家庭陷入伤痛之中
这组数据告诉我们
三年来,
平均每个月至少有3人死于车轮之下!
残骸遍地的现场
血迹斑斑的场景
触目惊心的画面
……
我们谁都无法预料美好精彩的明天
和猝不及防的意外哪一个会先到来
下面龙检君带来三个真实案例
希望引起大家的重视
案例一
2019年7月9日上午7时许,卢某某驾驶中型自卸货车行驶至龙南县勤业路与汇路交汇十字路口段时,与右方由刘某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刘某某当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经认定,卢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刘某某负事故次要责任。
案例二
2019年4月5日9时许,赖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龙南县105国道南亨路段时,碰撞到骑自行车横穿马路的被害人刘某某,造成刘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经认定,赖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刘某某负事故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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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2017年10月28日23时许,肖某某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龙南县工业大道龙岗路段时,因采取措施不当,致使驾驶车辆碰撞到路边路缘,造成车辆方向失去控制又碰撞到行人钟某某,造成钟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重大交通事故。经认定,肖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龙检君视角】
一、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一)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三)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三、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龙检君提醒
广大驾驶员上路行驶一定要遵章驾驶,各行其道,尤其要注意避让行人。在行驶的过程中相互礼让,共同确保安全。行人在过马路时不要闯红灯、要走斑马线,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若不幸发生事故,切记:
1、沉着应对。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第一时间停车,确认是否造成人身伤亡,并检查伤员情况,如果有伤员受伤严重,第一时间拨打120和110,等待救援,切勿移动或者触碰倒地不起的伤者。
2、冷静处理。积极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工作,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不隐瞒真实情况,接受处罚,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3、 切勿逃逸。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设置警示标示、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及时报警,不抱侥幸心理逃逸。
小伙伴们
生命只有一次
不要等到失去了才知道珍惜
希望大家在反思自身交通行为后
文明上路、保护自己、尊重他人
让生命不再承受交通事故之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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