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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应急管理部将这些水泥企业移出”黑名单“

  日前,国家应急管理部发布2019年 第6号公告。公告称, 根据《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49号)的规定,经审核,将上海斯耐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23家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移出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并予公告。

  

 

  移出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单位名单
 

  23家移出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单位名单中包括名单中,包括位于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石上村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丰城三期电厂;位于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广东清远广英水泥有限公司等企业。

  据水泥人网此前报道,这两家企业都曾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事件回顾

  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

  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

  2016年11月24日,江西丰城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发生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造成73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197.2万元。

  事故救援现场

  国务院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组发布调查结果。备受水泥行业关注的在项目建设中混凝土应用存在的问题也有了明确的认定,调查结果显示:为项目建设提供混凝土的供应商是违规建设,并无工商许可、无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未通过环境保护等部门验收批复、尚未获得设立批复的情况下就违规向项目供应商品混凝土,该公司负责人也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清远市“1·1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2017年1月14日上午9时15分许,清连高速公路阳山段北行K2173+900路段发生一起19车相撞,造成7车起火烧毁、6人死亡、4人受伤、其余车辆和道路设施不同程度损坏的较大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1600万元。广东清远广英水泥有限公司被列入事故相关单位 。

  受到联合惩戒的10类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

  1. 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3起及以上造成人员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2. 未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擅自开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3. 发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职业病危害严重超标,不及时整改,仍组织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

  4. 采取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监管监察的;

  5. 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仍然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6. 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7. 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生产和使用的;

  8. 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超层越界开采、以探代采行为的;

  9. 发生事故后,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伪造有关证据资料,妨碍、对抗事故调查,或主要负责人逃逸的;

  10. 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或证明,违规转让或出借资质的。

  《安全生产联合惩戒实施办法》摘要

  第六条 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的期限为1年,自公布之日起计算。有关法律法规对管理期限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七条 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期满,被惩戒对象须在期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含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提出移出申请,经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核验收,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会同有关司局严格审核,报总局领导审定后予以移出,同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