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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业务员利用死人导演车祸 骗保400多万

庭审现场(曹杰文/摄)庭审现场(曹杰文/摄)

  原标题:拉死人导演车祸骗保达400多万 灵璧县13人涉案受审

  中安在线讯 据安徽商报报道,灵璧县一名保险公司业务员杨某通过医生物色罹患癌症即将死亡的病人,为其投人身意外保险。待病人去世后,再与他人联合相关医生,导演车祸等意外死亡的假象,从而骗取大额保险。东窗事发,涉事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控制(本报曾作报道)。5月10日,这起涉及多人的特大保险诈骗案在宿州中院第四法庭公开审理,案件涉案人员达13人,累计索赔总金额为人民币4076741.47元。

  [预谋]为癌症病人投人身意外险

  据了解,2012年10月到2014年12月两年多时间,保险公司业务员杨某(原安邦财险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员)通过灵璧县人民医院医保科科长王某某,获取患有癌症的病人信息,并主动与患者及家人结识,在与患者家人共同商议后,要求患者或其家人提供癌症患者的相关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先后为癌症患者崔某某、陈某某等五人(均已病亡)在宿州市十余家保险公司分别投保人身意外保险。

  [实施]利用病人的遗体导演车祸

  被保险人崔某某、陈某某等人因病死亡前后,杨某等人在晚上将遗体抬出去,分别指使被告人杨某玉、苏某、赵某某等人驾驶机动车,先后在灵璧县城区多地伪造与四名被保险人驾驶两轮电动车相撞。“交通事故”发生后,灵璧县人民医院医保科科长王某某安排同医院的医生宁某某、医保科副科长李某,煞有介事地在医院ICU室内对被保险人进行“抢救”,制造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假象,出具虚假的抢救病例。

  [索赔]骗取保险金超过四百万元

  “车祸好戏”演完之后,杨某持灵璧县公安局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法医学尸检报告及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户口注销证明和虚假的病历等材料,单独或共同与被告人刘某英、梁某英、张某平、王某梅、崔某庭等人向被保险人所投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累计索赔4076741.47元,其中犯罪既遂金额为1960671.75元。被告人杨某将所得赃款小部分分给医院的王某某、宁某某、李某以及潘某、刘某英、王某梅等人,大部分被其非法占为己有。

  [角色]保险业务员勾结医务人员

  根据调查,灵璧县人民医院医保科科长王某某在履行公务过程中,接受保险公司业务员杨某的吃请及钱物,根据其掌握的信息,向杨某提供住院癌症患者崔某某等人的信息。并分别安排医院同事宁某某、李某编造虚假病例供杨某等人实施保险诈骗,其中,医生宁某某参与伪造的虚假病例造成各保险公司经济损失达909540.08元:医保科副科长李某参与伪造的虚假病例造成各保险公司经济损失达1051131.67元。

  除此之外,癌症患者家人梁某英、刘某英等人也参与作案。涉案人员达13名。

  [审理]三名医务人员涉两项罪名

  检察机关认为,参与作案的13人骗取保险金,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保险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灵璧县人民医院医保科科长王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过程中,多次伙同同事宁某某、李某徇私舞弊,违反规定处理公务,泄露病人信息、伪造病例,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某某、李某、宁某某均犯数罪,应当以保险诈骗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追究刑事责任。

  另据了解,被告人杨某为了骗取保险金,还为自己实际控制的两辆面包车(车主信息分别以他人信息登记)在安邦保险宿州分公司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

  除了制造车祸假象,杨某还通过医院的王某某安排医保科副科长李某为因患病病亡的李某萍出具了因坠楼死亡的虚假门诊病历。

  由于案件涉及被告人众多,复杂重大,庭审预计将持续三天。据了解,法庭将在庭审后,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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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癌症病人死后“骑”车再次被“撞死”

  2012年12月16日晚上,灵璧县灵城南酒厂东侧水泥路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松花江牌小型普通客车撞倒一辆电动车,电动车骑行者后因伤重死亡。

  然而,这并非一起真正的交通事故。“被撞”的死者,其实在这之前已经因癌症死亡。这起案件的“被害人”为灵璧县大庙乡新庄村村民崔某某。2012年下半年,崔在灵璧县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县医院)被诊断为肺恶性肿瘤。住院治疗期间,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邦公司)业务员杨某甲(另案处理)与崔某某的家人合谋,先为崔某某投多份保险,再以崔某某因车祸意外死亡骗取保险理赔。

  期间,杨某甲找到时任县医院医保科的王某(另案处理)帮忙提供崔某某因车祸在该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虚假病案,王某找到同医院的崔某某的主治医生宁某(另案处理)帮助伪造。宁某按要求伪造病案。2012年12月16日,崔某某因患肺癌呼吸衰竭死亡。

  2012年12月16日晚上,杨某甲等人制造交通事故假象并报警。

  病死之人尸体被医生缠满绷带

  在接到报警后,灵璧县交警大队民警赶到现场调查后,对该案出具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据处理该案的交警季某回忆,2012年12月16日的案件,记得当天是他主值班,因为他正在外出警,是指派民警张某和曹某出的警,现场勘查结束。

  宁某,灵璧县医院医生。据其供述,崔某某因患肺癌在县医院治疗,他是崔的主治医师。杨某甲是他通过王某认识的。2012年12月16日,杨某甲让他帮忙造一份假的崔因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病历。事实上,崔当天下午死亡。杨某甲安排他在崔的尸体头部缠上绷带,伪造成因车祸被撞伤的样子。当时,崔的假交通事故案,有交警部门的人问过他是不是崔某某的主治医生,伤情怎么样。他说他是的,病人伤情很重,当时没有做笔录,没有法医找过他。

  一具尸体骗了数家保险公司34万

  案发后,经过调查,“肇事”的松花江牌小型普通客车登记的所有人是罗某,杨某甲先后以罗某的名义在安邦公司投保机动车强制保险、为崔某某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意外险、为崔某某在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灵璧营销部投保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为崔某某在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灵璧县支公司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然后杨某甲以被保险人代表身份向以上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并提供事故责任认定书、崔某某疾病证明书、死亡证明等资料,骗取数家保险公司34万元。

  办案交警的“没必要”酿大祸

  在利用崔某某病尸诈骗案中,所有的诈骗依旧都来源于一纸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这份责任认定书又是如何出炉的呢?用办案交警季某的话说,都是因为一句“觉得没必要”。

  当时在调查事故时,季某觉得没有必要去找120随车人员询问,如果找了,就能及时发现这起事故是虚假的。

  正是因为“没必要”的思想暗助了骗保的发生。也正是因为“没必要”让季某因涉嫌犯玩忽职守罪于2015年6月9日被灵璧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刑事拘留,当日被灵璧县公安局执行刑事拘留。

  首案宣判糊涂交警认定玩忽职守

  2015年6月8日,灵璧县人民检察院对季某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季某如实供述相关事实。

  灵璧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季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杨某甲等人利用虚假交通事故,骗取保险公司资金共计34万余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公诉机关指控季某犯玩忽职守罪事实存在,罪名成立。遂判决认定季某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

  记者发稿前获悉,实施“病尸骗保”的保险公司业务员、出具虚假病历的医生等人被另案处理,案件目前正在审查起诉中。

  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