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解纠纷 温情调解促和谐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电动自行车因价格低廉、操控简便、出行快捷而受到群众欢迎,尤其在农村已经成为群众最为常见的交通工具。由于部分群众交通安全意识缺乏,驾驶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时有发生。据如皋法院粗略统计,涉电动自行车类交通事故约占如皋法院每年受理交通事故案件总数的35%左右,其中驾驶电动车致人死亡类恶性交通事故约占比15%左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失。
2019年9月20日下午,如皋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庭在长江镇蔡埠村开展了一次巡回审判。
2018年9月18日,吴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如皋市长江镇郭车线由东向西行至郭园居委会路段,碰撞到由南向北横过道路的郭某某。郭某某经抢救无效于9月27日死亡。事故发生后,吴某某与郭某某的家属就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后郭某某的家属一纸诉状将吴某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道路交通事故庭将案件安排在事故发生地长江镇进行巡回审理,对于村民具有极大的教育、警示意义。长江镇蔡埠村村委会会议室内,赵容容法官引导双方有序参与庭审,陈述诉讼请求、举证质证、法庭辩论,人大代表及在场群众认真旁听。
庭审结束后,赵容容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从法理、情理的角度耐心劝说,细心解释民事赔偿与刑事案件审理之间的相互影响及利害关系。被告吴某某考虑到郭某因事故死亡这一事实及刑事程序的法律后果,请求法院帮助其进行调解,以取得郭某某家属的谅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吴某某自愿赔偿郭某某家属人民币147000元。事故发生后,郭某某已经垫付47000元。调解结束后,吴某某从家中取出现金40000元,当场给付。剩余六万元,双方约定在一个月之内给付完毕。
法官助理何叶结合案件内容开设了“法官讲堂”,结合生动典型的例子,向村民宣传了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在场村民纷纷表示,危险无处不在,为了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提高安全意识。
如皋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庭庭长陈璇介绍,从“坐堂问案”到“送法上门”,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庭积极推进巡回审判工作。今年来,道交庭选择十余起典型案例在社区巡回审理,当庭调解率达百分之百,即时履行率百分之六十以上,让老百姓零距离接触庭审,让法律宣传教育深入人心,也让人民群众收获了满满的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