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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的哥整夜喝酒后清晨醉驾发生事故 将终身禁驾营运车辆

合肥的哥整夜喝酒后清晨醉驾发生事故 将终生禁驾营运车辆事故现场

合肥新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的一名驾驶员胡某,在滨湖的同学家整夜喝酒后,于10月27日清晨开车前往北二环交接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胡某因涉嫌醉驾,目前已被拘留。

事故现场的哥浑身酒气

10月27日6:40,的哥胡某驾驶一辆皖A号牌的出租车,沿徽州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至飞二路口北侧约100米时,与刘某驾驶的轻型普通货车发生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货车司机刘某报警。民警到达现场时发现的哥胡某满身酒气,便拿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胡某进行现场测试,测试结果为596mg/100ml,胡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撤除现场后,民警带胡某到医院进行提取血样,经全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胡某血样中乙醇含量达285.6mg/100ml,达到醉酒标准。

整夜喝酒清晨继续开车

据的哥胡某称,10月26日夜里23点,他驾驶出租车到达位于滨湖区的滨湖品阁小区同学家,在同学家喝酒直至27日清晨,随后从同学家出来后,因要前往北二环附近的某小区交接班,便驾驶出租车沿徽州大道从滨湖区出发北行,在徽州大道发生了交通事故。

胡某对其醉酒后驾驶出租车的行为后悔不已,然而等待胡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四款之规定,“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桂莉芬 合交宣)